我理解的互联网
最近几年,“互联网思维”忽然热门起来,似乎成了点石成金的本领,掌握“互联网思维”就变得神通广大,不会“互联网思维”的人则注定要被淘汰。这让我非常惭愧,说起来我上网也有很多年的历史了,大学毕业后一直做与互联网相关的工作,虽然感觉到互联网的一些特点,却从来也不知道什么是“互联网思维”。不过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不懂互联网思维,并不妨碍我使用和观察互联网,也不妨碍我谈谈自己对互联网的理解。在我看来,互联网并没有太多玄妙,它神奇的地方只是加速信息的有效流动,由此改变或产生了许多全新的应用形态。这个观点,从互联网发展的历史来看更加明显。
在正式开始谈“互联网”之前,我们不应忽略一个重要的准备阶段,即“信息化”(或者叫“电子化”、“数字化”。实际上,本文所说的“信息”基本都是“数字化的电子信息”)。也就是信息从物理载体抽离出来,成为“纯粹”的信息。书籍和报刊的电子化就是这个阶段的重要体现。我深深记得,《读者》杂志创刊20年之际,发行了一套3张CD,记录了《读者》20年的所有内容。之前很多人终年购买《读者》杂志,花了很多钱,其中的很大部分花销都用于纸张、印刷、装订、发行等等环节,与他真正关心的内容无关。信息化之后,读者只需要为自己真正关心的信息花钱(光盘的物料成本很低,可以不计),获得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而且信息化的文档还可以方便地存放、检索、复制,所以信息利用的效率也大大提高了。除了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内容也纷纷加入这一进程,以数字化的方式存储起来。只是这些信息还处于孤立的状态,而且形式各异,不方便交互。
多种多样的内容“统一”转化为数字化信息之后,大众熟知的“互联网”就登场了,早期互联网的主要贡献就是把之前散落在各处的数字信息连接起来,让信息可以自由流动,而Web又为不同的信息确定了统一的展现形式。我当时最深的感受是,有了互联网,有了浏览器,以往“遥远”的信息都唾手可得。我不再需要购买光盘来获得共享软件,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了,我交朋友也不再受到生活的地理限制,可以接触到五湖四海的“高人”。这些信息汹涌而来,杂乱无序,所以门户网站应运而生了。门户网站的贡献是把散落在各处的信息收集起来,简单归类,展示给大家。这种信息分类的方法类似传统的图书馆管理,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毕竟比较粗略和僵硬,使用起来并不方便。
之后,Google出现了,这真是一个伟大的产品。每当我想起Google,都会无比赞叹。因为它彻底刷新了我对于“信息结构”的认识。在Google出现之前,为了方便地寻找信息,我必须记住信息的严格分类和层级(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这样),才能找到某样信息(如今不少书的封底印着的“上架建议”,就是分类信息),但这种结构(taxonomy)往往是我不关心也不应该关心的。举个直观的例子,对读过的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几个句子,或者主人公的名字,而难得记住这本书的类别、作者的年代。自然而然的,在找这本书的时侯,我希望用这几个句子、这个主人公的名字来找到它。然而在Google出现以前,虽然这本书的信息存在于互联网上,我不提供类别、作者、出版年代等等信息是很难找到的。Google的伟大就在于,它不是提供“更科学更高效”的分类法,而是重构了互联网上的信息组织方式,让大家可以脱离繁杂的分类结构,通过关键特征直达自己最需要的信息,这大大加速了信息的有效流动。在我看来这才符合人类的直觉,因为分类学只是为了有效整理知识而诞生的学问,不应当成为所有人的必备技能。
Google加速信息有效流动的另一个例子是Google的广告。很多人一直不明白Google怎么能免费,因为长久以来大家都知道做生意是不可能免费的,所以市场上甚至出现了《免费》这样的书籍来专门讲解Google为什么“免费”。但如果从信息化和信息流动的角度来看,答案就很简单。一方面,Google通过浏览和点击,把普通用户的注意力信息化了,“被人关注/感兴趣”的行为不再无法衡量,而有了准确的指标(所以上文要提到“信息化”这个准备阶段)。另一方面,Google通过先进的算法,把生意的环节增加了,生意变复杂了。广告行业有句话说“广告有一半的钱是浪费的,但你不知道哪一半是浪费的”,那是因为用户、广告公司、广告主之间不能形成准确有效的联系。但是Google的情况不一样,广告主可以向它付费,精确地购买用户的注意力/关注行为。所以普通用户其实不是在“免费”使用Google,而是被Google开发了用户身上的“注意力”资源,以“出卖”注意力为代价来使用Google。不过在此之前,用户的注意力资源也是无法有效利用的,所以“免费”仍然说得通。
在我看来,Google这种“免费”的本质仍然是依据机器和算法对信息流的重新组织,不过它开创了全新的模式。目前机器和算法所能掌握的一些生意,其环节之多之复杂,可以超越普通人的感知限制,所以出现了大量所谓“免费”的产品和服务,本质来看只有两种:一种让用户提供信息而不是直接付出货币,比如“滴滴”和“快的”请全国人民打车,看起来,乘客和司机都得了实惠,但免费也培养了用手机App进行小额消费的习惯,同时积攒了大量关于道路和交通的信息。另一种是制造环节众多的复杂生意,削弱用户在单个环节上花钱的“现场感”。人可以分清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差别,却不一定能分清“初一得三,十五得四”和“初一得四,十五得三”的差别,所以满心欢喜地做了“初一得四”的选择,机器会记得到“十五得三”,人到了十五那天,却什么也记不住了。
从Google往后,随着接入互联网的设备的增长,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的信息进入到互联网上,除去大家熟悉的餐饮、旅游、购物等等信息,还有最新的位置、海拔、心率、脉搏、体温等等信息,对此类信息的利用也越来越充分。所谓“生活的碎片化”,其实就是人可以自由穿梭于各种信息交互场景。这类情形大家都比较熟悉,就不多说了。不过,我也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信息的有效流动加快到一定程度,不但人的生活碎片化,物的使用也碎片化。
最近兴起的一种生活方式叫“使用,但不占有”,而且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赞同。“易到用车”就是这种方式的典型体现:易到用车提供了高效准确的“用车服务”,普通人可以不拥有汽车,需要用车之前在这款软件上预约,就会有司机(车主)准时来为你服务。这种形式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但其实很多人买车,在乎的并不是他真正“拥有”这辆车的所有权,是为了保证“需要用车时有车可用”的服务权。在信息流通不畅的时代,汽车的所有权和服务权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很多人不得不买一辆车,并为此支付停车、保险、年审等等费用。当信息可以有效高速流动的时候,所有权和服务权就能够彻底分离开来,一辆车的24小时就可以切分为12个2小时,被各个不同的人使用,每个用车的人仅仅需要支付这2小时的费用而已。
这种“使用,但不占有”的方式让我想到,很多时候我们更需要的并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无形的信息。对书籍报刊,我们需要的是用来阅读的内容,对影音资料,我们需要的是视听的享受。甚至对汽车,我们需要的也无非是“乘坐”的服务,即有效信息支配下的有形服务而已。在汽车本身已经不稀缺的今天,有效利用汽车的信息就显得尤为珍贵。其它行业也是如此,如果信息有效流动的速度足够快,我们完全可以突破很多物理条件的限制,直达问题的核心,许多行业的形态也会因此改变。
我所在的电商行业,也是这样的例子。之前我一直认为,相对传统商业,电商玩法是用相对低廉的展示、购买、物流配送服务,来博弈高昂的店租和人工,借此获得优势。但真正进入这个行业才发现,电商更大的优势在于信息的高速流动:在生产情况的收集、客户意见的反馈、对手动向的把握等等方面,电商获得信息的速度远远胜过传统商业,如果能及时地做出针对性调整,电商完全可以在对阵传统商业时完全可以取得“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的效果(当然,前提是电商的基本功不能太差)。因为消费者既需要购买实物产品,也需要获得消费的体验,生产者既需要确定物料和工序,也需要了解客户的喜好,经营者更需要了解市场的动态。这些体验、喜好、动态,说白了,无非都是信息及信息作用的结果。在这个战场上,依托于互联网的电商行业天生具有巨大的优势。
加速信息的有效流动,按照我的理解,这就是互联网最伟大而神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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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现在的搞法没有解决“广告有一半的钱是浪费的,但你不知道哪一半是浪费的”,广告信息和最终的购买行为还不能建立起因果关系,消费者的大脑是黑盒子,只能借助大数据挖掘相关性。
另外,广告仍然还是被动接收的多,什么时候做到从广而告之变成响应即时购物需求精准提供导购信息(现在的导购都弱爆了),会是另一个飞跃,这里面也需要有效的信息加速流动。
网上有一个叫高利明的人,写过几篇对互联网看法的文章,很有深度,可以找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