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法讲义》读书笔记
陈望道先生的《作文法讲义》,是中国第一本讲述作文法尤其是白话文作文法的专著,初版于1922年,虽然距今年代久远,读来仍有收获。印象最深的两点,记录在下面。
关于“记叙的停留点”
许多文章我们感觉不够流畅,无法一眼看下来,原因多半在于文脉不顺、文气不通,记叙停留点不统一,就是这种毛病的表现之一。
记叙的停留点,是记叙中所设定的作者的立脚点。保持统一的停留点,才能使文章首位一贯,毫没有凌杂的毛病。
他举了《水浒传》中的这段做例子:
秦明上了马,拿着狼牙棒,趁天色大明,离了清风山,取路飞奔青州来。到得十里路头,恰好巳牌前后,远远地望见猓尘乱起,并无一个人来往。秦明见了,心中自有八分疑忌;到得城外看时,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烧死的男子、妇人,不记其数。秦明看了大惊。打那匹马在瓦砾场上跑到城边,大叫开门时,只见城边吊桥高拽起了,都摆列着军士、旌旗、擂木、炮石。秦明勒着马,大叫:“城上放下吊桥,度我入城。”城上早有人,看见是秦明,便擂起鼓来,呐着喊。秦明叫道:“我是秦总管,如何不放我入城?”只见慕容知府立在城上女墙边大喝道:“反贼!你如何不识羞耻!昨夜引人马来打城子,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今日兀自又来赚哄城门。朝廷须不曾亏负了你,你这厮倒如何行此不仁!已自差人奏闻朝廷去了。早晚拿住你时,把你这厮碎尸万段。”
标注的句子就变换了停留点,破坏了首尾一贯。如果改为“忽听得城上有人擂起鼓来,呐着喊”,就更为流畅(也可以认为,这类似电影的蒙太奇手法。我认为,若如此理解,最好把此句拿出来,单独分段)。
关于议论文的论证
例证,如今已成为常用的手法,它用来证明事象中的实例。但使用例证,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 所举例证须极多,反证须没有或极少;
- 所举例证须可以代表同类
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举例再多,也是枉然(不过,驳论文只需一个反例就足够)。
类例证,用来证明事象的类似例;即举几种事象的几个类似点,去证明其余各点的类似,但使用这种证据,须注意以下两条件:
- 类似各点须全是本质的属性;
- 本质属性须全合论断的属性。
举例来说,用甲乙二人的容貌、干支等类以为证据,证明两人命运相似,就不算是合格的论证;因为容貌、干支并不是命运的重要属性,即本质的属性。
我认为,对例证和类例证的这两点说明,是非常有价值的。网上太多的文章,只有绚丽的词藻,空洞的引用,却终究无法完成任何一点坚实的论证,原因就在这里。
植物园
豆瓣上有人说:可以拍片,空气透明度还可以。
很久没有见到溪水了,在植物园见到了。关于溪水,我印象深刻的是,《平鹰坟》里总是出现溪水流淌的镜头,那个年代的电影,那种题材的电影,这样的手法,很少见。
P.S. 感谢西乔借我镜头。
龙
上帝说:光!
读冯象译圣经,颇有些感悟,记录于此。
《创世纪》开篇载:太初…大地无形,一片混沌,黑暗笼罩深渊。
于是上帝用了六天时间,创造天地万物。这故事,便是汉译《圣经》的一大难点。
第一天,上帝说:
yehi’or, wayehi-‘or
字对字地翻译过来就是(参考前文 《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个问题》)
是|在|有(动) 光(名),wa(连),是|在|有(动) 光(名)
这可以说是“言与物”因果关系的完美对称。对于西方诸语言,翻译时保留这种关系,不是难事。譬如英语钦定本就翻译为: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然而汉语缺乏同时囊括是、在、有三重意思的词来对应,所以无论如何翻译,总是有所损失。且看三种较为流行的译本的处理:
和合本: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思高本:天主说:“有光!”就有了光。
现代本: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现。
都没有原文悠远雄浑的意境。单纯说“有x”类似事实陈述,单纯说“要有x”,又太像官样文章。冯象先生思考再三,切掉原文中“是|在|有”的语项,直接翻译成:
上帝说:光!就有了光。
我觉得是不错的。一来这样表述简洁有力,二来中文的很多意思是隐藏在语境中的,无需太多的“硬”连接,“上帝说:‘光’”,看到的人,自然明白这个字的意思。
下来不久,上帝说: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结果是:
wayehi-ken
字对字翻译成英文是:
and it was so.
这个句子重复了七次,数字“七”本身又暗合上帝的完满、神圣、无所不能,所以这个句子如何翻译,也属难点。
和合本:事就这样成了。
思高本:事就这样成了。
现代本:一切就照着他的命令完成。
这样的句子难脱平淡无奇之嫌,重复七次,原文的力度无疑打了折扣。而如果不采用一般化译法,说成“大水就此分开”,又不便重复。冯象先生的处理是:
果然,大水一分为二。
想到以“通用+专用”的格式翻译,定是花了相当工夫的。“果然”是通用的词,可用来重复,下面接“大水一分为二”,恰当描述了具形结果。后面各次重复,也可这样处理。
我读《创世纪:传说与译注》及《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时常为书中所介绍的各种翻译考量拍案,这样的细节,其它书里,难得见到。
也想到自己的一些翻译,固然未与原文字字对应,却是有信心的,技术书籍,更是如此。
譬如“Consider this code list”,这是技术书籍中常见的一句话,往往出现在示例代码片断之前。通行的译法是字字对应:“考虑这个代码清单”,我初时也这么译,越重复,越觉别扭,冥思苦想,终有所获。所以《精通正则表达式》(第三版)中,这句话译为:
来看这段代码
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个问题
语言的不同,归根结底,是世界观的不同。在《人论》中,恩斯特·卡西尔论证了这一点:同是“月亮”,希腊语的“月亮”是指月亮“度量”时间的功能,而拉丁语的“月亮”则是指月亮的清澄或者明暗状况。所以,“我们开始学习一种新语言时,不得不努力克服这种困难(消除已有语言中语词和事物的联结),把两个因素分隔开来。克服这个困难,总是标志着在语言的学习中迈出了新的一步。”。因此歌德有名言“一个人不懂外语,就不算真正明白了自己的语言”。
其实,不光学习语言会遇到这个困难,翻译也会遇到这个困难。
以前看《汉姆雷特》,名句“to be or not to be…”,总让我困惑,这个“be”的受词(宾语)该是什么呢?明明能感觉到这个句子的韵味,但翻译成“生还是死…”,太平淡了。今日得见王太庆先生的论 文《我们怎样认识西方人的“是”》(载《学人》第四辑,1993年),解开了部分迷惑,遂为此文。
西方语言中的“是(be)”,在中文里是不存在完全对等概念的。以英语为例:
This is a book.
这是一本书。
There is a book.
有一本书。
The book is in the bag.
书在包里。
这里,同一个单词be,翻译成中文,对应到三个不同的意思:
- 是。表示判断的系词,说明具备某种属性。在现代汉语中,“是”也可表示归属和等同(例如“他是男生”,“他是主席”)。“是”最开始出现并非表判断,而是等同于“此”(是日、是役),后来慢慢有了表判断的用法(所以《左传》中“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在《论衡》 中就成了“余是而所嫁妇人之父也”),且越来越普遍。
- 有。“有”字最开始表示“拥有”(“寡人有疾”),后来一般化(“东有启明,西有长庚”),逐渐发展到可以没 有任何对象(“有大雨,自其窦入”),成为今天的通俗用法。需要注意的是,中文的“有”还有形而上的意义,《老子》中所谓“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就 是一例,这一点,下文还要讲到。
- 在。“在”常常与“存在”等同,表示一种客观性。“存”常与时间相联系(“生死存亡”),“在”则与空间相联系(“伊人在侧”)。相比“有”,“存”和“在”的形而上意义较弱。故而,“存在主义”中的“存在”翻译是否妥当,其实是值得考究的。
而英语中的be可以统一表征这三种意义,I am in China和I am a man,统一用am,不需要变换词语和形式,也可以这么说,西方人觉得这两个am完全一样,没有换用其它词的必要。然而这样一来,语言在转换时,就可能出现困扰。
让我们从头说起吧。英语中的be(to be, being),追根溯源,来自巴门尼德的残篇,其中有个关于“存在”与“思维”的论述:
to gar auto noein estin te kai einai
Bernet翻译成英文是“It is the something that can be thought and that can be”,这是对的,其中的estin einai(that can be),意思是that which is,而非作为普通系词的“是”(be)。
巴门尼德的这种思想为柏拉图继承,发展为idea(有翻译为“理念”的,其实是受了黑格尔的影响),idea既是客观,又可被思想或理解。所以事物有了美的idea就成为美物,美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其中有了美本身(美的idea),美本身是可以理解的。
亚里士多德强调了这一点,认为哲学所研究的问题应当是“美之所以是美的原因”,我们将其翻译为“本体论”(之前也有人将其翻译为“万有论”,就是借用了 “有”的形而上意义),利用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概念,但失却了“之所以是”、“为什么是”的追问;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本体”有许多标志,其中之一 就是“是什么”,翻译成英文就是essence,也就是“本质”,但这样我们就看不出它与“是”之间的联系了。“为什么是”和“是什么”,源于同一个概 念,却代表了两类问题,这很重要,下文的例子能够证明。
另一方面,西方的“是”如果加上时空,就成了中文的“在”,譬如I am in Peking,就是如此。这种用法,拉丁文里后来专门出现了一个词,就是existentia,表示出现在外面的时空中。这个词后来偏向生命方面,成为 “生活”或“人生”,存在主义哲学,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但他们也是从“是”的最初概念说起的。
这,应该可以算西方文化中“是”的最初形式,此后的各种用法,包括常见的与受词(具体对象)相连的形式,都由此而来。上文所举的三种具体形式,可 用“是”、“在”、“有”来翻译,然而一旦涉及到“是”的初始意义,或者无法明确区分三者时,这办法就束手无策了。所以我们会发现,许多关于“是”的 哲学话语的翻译(尤其是不带受词的“是”),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 笛卡尔说:Cogito ergo sum(I think therefore I am),翻译为“我思故我在”,看似有乐府的味道,其实这里的“在”是说不通的——原文中的be没有与客观性发生任何关联,它的真正意思是“我是本体”, 无论时空,是形而上意义上对“为什么是”的追问。所以,更好的翻译恐怕是“我思,所以我是”(外加注释,说明此“是”的意思)。
- 贝克莱大主教说:Esse est percepi(To be is to be perceived),翻译成“存在就是被感知”,似乎也不对。原文的意思是:一件东西是甜的,是因为它尝起来甜。这里的be,表示的应当是判断的意思,也即“是什么”,而非“存在”,也非“为什么是”。
这样来看,to be or not to be,翻译为“生还是死”,似乎是太过简略了,失却了原本的形而上意义的思考。
但是,这句话到底如何理解,如何翻译,目前众说纷纭,似乎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我个人的看法,更偏重于“为什么是”的方面,类似“我思,所以我是”)。不过这样看来,我们倒不妨说,“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个问题”。
民生音像店
长春,2004年春夏,毕业前几个月的日子大概是这样过的:去图书馆看一天书,吃过晚饭,去民生音像店转转,权当散步。
民生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开在居民区里,对面就是收音机里东北亚音乐台时常提到的宝丽金音像。宝丽金什么都卖,唱片,电影,还有摇滚T恤;民生只卖电影,对了,还有海报。
店里的光线总是有些昏暗,而且似乎总有种湿润的味道。老板是中年人,背起来的头发有些花白,印象里,好像他总穿浅色衬衣,有时摇把扇子,腰板很直,感觉悠闲而精神。而他的精神确实很好,生意经也很地道,侃起电影来头头是道:
今天早上去拿货,火车晚点了四十分钟,宝丽金的小姑娘等不及,就回去了。我打开箱子一看,好家伙,《镜子》,这可是好东西啊,要不是我还有点良心,给吉林市留了二十张,全省的《镜子》我都给他拿回来,宝丽金的小姑娘,哪懂这个啊……
今天可是来了好东西。看到没?波兰导演瓦伊达的全集,就看你识不识货了……
除此之外,民生还会派发《淘碟天书》之类的资料,其实不过是从网上整理的资料,打印出来,几张纸,订在一起,页眉上标明“民生音像店”;这玩意影响力惊人,不可小看,既可以用作导购,也可以当“文艺片”的快速指南,更能为各位同好供应谈资。
于是乎,慢慢形成了这样的局面:衣着时髦出手阔绰的年轻人,多半去宝丽金,大堆大堆地买;看来比较“有谱”又“文艺”的老中青,多是径直去民生,接触多了,才知道不少都是长影(电影制片厂)的,隔三差五,神神秘秘地赶来。对于他们,尤其是上了年纪的那些,民生一律称“老师”,恭恭敬敬,客客气气,并负责介绍、沟通各位淘碟人士。
那时候我年轻气盛,有次与长影的一位老先生就格瓦拉能否算恐怖分子争论起来,最后,还是掌柜给圆的场:和气重要,和气重要,以前的事情,哪能说得清楚啊。
毕业前的几个月,我们总去民生,其实许多时候只是为了侃上两句,冲淡生活的乏味。
有一次我和阿印去,他看了半天《镜子》,最后还是舍不得买,老板就开始跟我诉苦了:小伙子,你看看你同学,连《镜子》都不买,你说说,看电影,有这样的道理吗?
无奈,我笑笑说,好,我买,我买。
当然,售后服务也是好的。有次买了吕克·贝松的《圣女贞德》,看过觉得不好,去找他,说“这电影不好看,给换一张吧”。没二话,就给推荐了杨德昌的《麻将》,一点也不敷衍。
去年我回去长春,专门去找这家店,却不见昔日熟悉的招牌,正感叹物是人非之际,忽然见到墙上写着一个大大的“民”字。走进去,长发年轻人正在打电话:陶老师,您好,我是民生,今天来了新片,您啥时候有空,可以过来看看……
预告
刚看了瓦伊达的Katyn,搜了搜相关的信息,找到一篇《纽约时报》的影评。作者的名字“Anne Applebaum”很熟悉啊,仔细想想,原来是2004年普利策奖得主,Gulag: A History的作者。
我会翻译这篇影评。
五一节掠影
众乐乐?独乐乐?
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里面提到过这么一件事:
最近我看了章含之的《跨过厚厚的大红门》,属于个人感情的事情不去讨论,但里边有一段故事我看了非常生气。有一次开会,乔冠华把章含之留下来,她以为有什么事情,结果乔冠华拿出肖邦的钢琴曲唱片,请她一起听。这段文字让我很反感。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把我们的唱片都砸了,可是他们作为高级领导却在那里独自享受,这是说不过去的。
对此,有人说是真性情,有人说是没看穿,我是赞成“真性情”一说的。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与何先生有相同想法的人,到底有多少?或者说,能从这个角度想问题的人,到底有多少?
在艳羡这种权力舞台上的“美好”和“真情”的同时,又有多少人能记得当时的大环境,能记得舞台下其他人(更多是如你我一般普通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呢?
《窃听风暴》里,文化部长满面笑容:“我们是一个有品味的政党”。当然,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这话算不得错,观众却能体会到深深的荒谬。好玩的是,换个环境,多数人就转而羡慕这种“品味”了。
古话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艳羡“独”乐乐,往往容易忽略“众”乐乐,更容易忘本,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属“独”还是属“众”——这不是杞人忧天,你看那些张口闭口“血洗”、“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冲天豪气“独乐乐”的背后,多半没有意识到,自己就是“代价”的一部分吧。
举个反向但同质的例子,或许能稍微提醒一下我们:你“艳羡”人家,人家就算被打倒了,没准压根儿不惜得跟你一起。
在《人生之曲》中,郑延大姐说起自己在“文革”中被打成右派,与“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关在一起,很是委屈:自己一家都是老革命,好歹还是延安出来的呢,无论如何,也不能和这些人关在一起吧?
题词
马英九给桂平大洋镇蕉树中心小学题词是:
敦品励学
前任总理为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是:
不做假账
前任总书记为吉林大学的题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