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黑的土地,血红的A字

保罗·戴维斯在《上帝与新物理学》中说,尽管大多数宗教都是教人向善的,但纵观人类历史,相当多的争端乃是由宗教所引起。这话没有说错。
所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不管头脑中起初有什么关于人类品德和幸福的美妙理想,总要在各种实际需要的草创之中,划出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充当墓地,再划出另一片土地来修建监狱。
所以,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们,要处罚海斯特·白兰,要以别样的方式对待她。

海斯特·白兰,她出生的贵族家庭已经没落,她高贵的气质却未曾消失。这妇人身材颀长、体态优美,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种端庄的风韵。她的婚姻已属不幸,更何况两年来,旧大陆的丈夫却渺无音讯,谣传此人已经葬身大海。如此,孤苦伶仃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牧师丁梅斯代尔萌生感情,实在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然而,这种事情在当时当地实属丑闻,尤其是私生女珠儿诞生之后,“惩罚这个不道德的淫妇”,便成了人心所向,众望所归。
面对街头巷尾的议论中,面对咄咄逼人的审视,甚至是面对法庭的威严,海斯特·白兰坚决不肯指认孩子的父亲,照判决,必须怀抱婴儿,登上刑台,示众三小时。她的脸烧得通红,试图用婴儿挡住胸前的那个通红的A字(表示Adultery,通奸)。但她很快发现这是徒劳,索性架起孩子,敞开那个用红色细布做的、镶嵌奇巧金丝线花边的A字——是的,婴儿,还有那耻辱的红字,都是她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消失了;她的眼中不再有愧色,逼视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化作神圣的光辉。

而世界总是充满了巧合,刑台下的围观者中,就有海斯特的丈夫,罗杰·齐沃林斯。此人专为复仇而来,对于海斯特和牧师的怨恨,构成了他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海斯特,如果你胆敢向丁斯代梅尔律师暴露我的身份,我就向众人暴露他的身份”,以此为要挟,他伪装成医生,悄悄地潜入牧师的生活,获得他的信任,成为他形影不离的朋友,苦心孤诣地制造出一种气场,煎熬牧师的身心,求得自己的满足。
于是乎,丁梅丝代尔牧师就身处奇怪的情景之中。他学识渊博、道德高尚,为人们所称颂,当然不能和那个戴着红字的女人有什么接触;这样一来,他却愈发清楚,自己胸口无形的红字,无时不刻不在燃烧,带来远甚于海斯特的痛苦;他的布道日益虔诚,他的学问日益精进,他的形象日益神圣,健康却在日益恶化——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

就这样,七年过去了;这是怎样的七年呢,是牧师的健康日益恶化的七年,是老医生日益接近自己目标的七年,更是海斯特勉力承担异样目光、被众人孤立的七年——纵使她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终究无法融入她的清教徒乡亲。最终,还是海斯特打破沉寂,向牧师透露了内情。顷刻间,爱情再次滋润万物,两个人好像重新活了过来。
“海斯特,你是在鼓励一个两膝发抖的人去赛跑!我身上已经没有力量和勇气独自到那广袤、陌生和困难的天地去闯荡了!”,牧师又重复了一遍,“独自一人啊,海斯特!”
“不会叫你独自一人前往的!”,她的回答很轻,又很深沉。
一片阳光。

故事的末尾,牧师完成了人生中最辉煌的一次布道。之后,虚弱的他靠着海斯特,带着女儿,一步步挪上刑台:

新英格兰的人们!你们这些热爱我的人!——你们这些敬我如神的人!——向这儿看,看看我这个世上的罪人吧!终于!——终于!——我站到了七年之前我就该站立的地方;这儿,是她这个女人,在这可怕的时刻,以她的无力的肩膀,却支撑着我爬上这里,搀扶着我不至扑面摔倒在地!看看吧,海斯特佩戴的红字!你们一直避之犹恐不及!无论她走到哪里,——无论她肩负多么悲惨的重荷,无论她可能多么巴望能得到安静的休息,这红字总向它周围发散出使人畏惧、令人深恶痛绝的幽光。但是就在你们中间,却站着一个人,他们的罪孽和耻辱并不为你们所回避!
那烙印就在他身上了!上帝的眼睛在注视着它!天时一直都在指点着它!魔鬼也知道的一清二楚,不适用他那燃烧的手指的触碰来折磨它!但他却在人们面前狡猾地遮掩着它,神采奕奕地走在你们中间;其实他很悲哀,因为在这个罪孽的世界上人们竟把他看得如此纯洁!——他也很伤心,因为他思念他在天国的亲属!如今,在他频死之际,他挺身站在你们面前!他要求你们再看一眼海斯特的红字!他告诉你们,她的红字虽然神秘而可怕,只不过是他胸前所带的红字的影像而已,而即使他本人的这个红色的耻辱烙印,仍不过时他内心烙印的表象罢了!站在这里的人们,有谁要怀疑上帝对一个罪人的制裁吗?看吧,看看这个骇人的证据吧!

说完,牧师哆哆嗦嗦地解开法衣前襟的饰带。露出来了!台下的人惊慌失措,台上的牧师瘫倒在地。

人们那天到底看到了什么,事后众说纷纭。有人断言看到了一个嵌在肉里的红字,有人说,这是牧师苦修的结果,也有人说,这是医生的毒剂所致;也有人说,其实什么也没看到,牧师的胸膛,像新生婴儿那样光洁无暇,他们还说,牧师最后的布道,既没有承认,也没有丝毫暗示,他与海斯特·白兰有任何牵连,他只是希望在那堕落的女人怀里断气,证明人类精英的正直是多么微不足道,他只是希望教育他的崇拜者:在无比纯洁的上帝心目中,我们都是相差无几的罪人。

霍桑写这本小说,可能更希望引发读者思考“善”与“恶”的哲理,因此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上着墨不多,反而花了大量的篇幅描绘、评述、阐释,用心营造气氛、渲染意境——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引人入胜。譬如全书结尾的那句话,“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让我想起《终结者2》的片尾,向前延伸的路。

什么玩意儿

上联:南遇秋雨含泪劝告人间父母

下联:北望兆山深情代言九泉同胞

横批:有好东西?

易老师

按:这两天高考,写点东西做纪念。

“范跑跑”成了最近的热门人物。除去那些争论,我注意到,据说他曾因为在课堂上宣扬“邓公(小平)不如蒋公(经国)”而被学校劝退,看来,中学语文老师里,真正有想法的“异数”并不是个别现象。譬如前些年那位因为“读书就是挣大钱取美女”闹得沸沸扬扬的尹建庭,就出自我的母校,而且教过我们那一届——只是当时他教文科班,我在理科班;但我认为,比起尹建庭,我们的语文老师——易老师——毫不逊色,甚至更为出色。

易老师是高三时接手我们班的,当时二十多岁,个子不高,分头,大大的黑框眼镜;总是T恤、长裤加皮(凉)鞋;每次上课铃响过,他就准时从走廊过来,经常还叼着半截烟头——到门口潇洒地才扔掉。因为此人走路经常摇头晃脑,甚至上课时也是,我们私下里称他“甲鱼(发音是“脚鱼”)脑壳”,他的外号也顺理成章成了“甲鱼”。

易老师的语文课,与我之前上过的所有语文课都不一样。他会极快地把大纲的内容扼要讲完,然后发表一些“离经叛道”的评论,譬如讲《文学与出汗》,他会说,鲁迅先生的文章写得是不错的,可惜他批梁实秋是大错特错了,梁实秋描写的人性,才是文学永远的主题。这些都讲完,往往还有大段的时间,就由他纵横捭阖,古今中外,无所不包:“这个语文书,其实根本不要看,看了也白看”,“汉族人民,天生的胆小小市民,不像蒙古族那样,天下是我的天下,又不是我的(你可以想象他晃着脑袋讲这句话的样子),去到一个地方,屠了之后,再去别的地方”,“这节课呢,我来给你们挖挖中国文明落后的根子……”,台下的学生即便似懂非懂,也听得兴致盎然,何况,高三生活本来就很枯燥,易老师的课讲得生鲜刺激,大家当然喜欢。
有时候他也会说起自己的经历:高考写作文犯了“政治错误”,得0分;之前在别的学校教书,向上级检举领导的不端行为,然后潜逃;因为上课不写教案,教学检查通不过,被开;凡此种种。如今,好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想明白,他向高三的学生说起这些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呢。

对付考试,易老师也很有一套,当时其它科目都搞题海战术,各种资料成堆,易老师只给大家订了一本复习资料,而且是盗版的——“盗版省钱嘛,而且这种东西,本来也没什么正版”,印刷质量很差,所以拿到这本资料,首要的是改错别字(当然,“孩子们作为祖国的花朵,生活非常不幸福” 这样的句子,他是不肯改的——“同学们,你难道觉得你的生活幸福吗?”)。照着这本资料讲课,他从不拖堂加课(少了一台“拖拉机”),只管见招拆招,精当地解出题目背后的逻辑,加上之前有“鲁迅批梁实秋是批错了”那样的评论作铺垫,你就会明白,“里头的道理应该是这样的,但人家想让你那样答”。看来,辩证法这“正——反——合”的规律,至少在应付语文考试上是适用的。
有时候他讲得兴起,也会自己做些注脚:“同学们,这里选‘斥资’,但是我发现,历史上其实是没有‘斥资’这种说法的,只是最近几年不知道怎么兴起,到处都说‘斥资’……”。此后我也留意起语言随时间的变化,后来自己做翻译,这些观察积累,能赋予译文恰当的时代感(譬如何时管当兵的叫“老总”,何时管“四亿同胞”叫“四万万同胞”,“军队”何时叫做“人马”,何时叫做“队伍”),归源都是易老师的功劳。
对烦难的问题,易老师往往能精当地找到症结所在,一下子解开。我印象深刻的是,有道选择题,大家为选“又”还是“再”争论不休,易老师说:“这还不简单,我给你们举两个例子就知道了:‘你再把这道题做一遍’,‘这道题我又做了一遍’。”此言一出,众生恍然大悟。我一直记得这个例子,也愈发体会到,找个精当的例子说明问题,没有些功底,是难以做到的。
高考成绩出来,易老师的学生语文成绩基本都在100以上,大家都很高兴。这“鬼”老师,别看其貌不扬,总是一副不正经的样子,上课海阔天空地乱扯,没想到确有两下子。伟大领袖说“要以革命的两手对抗反革命的两手”,看来,他是学到骨髓里去了。

高中毕业后,见得多了,经历得多了,我越来越能理解易老师,也越来越觉得他是个有意思的聪明人,只是很少听到他的音讯。最后一次大概是02年左右,同学在湖南卫视的一档节目(类似《开心词典》,名字我忘了)里见到他:考古文,考文化,他当然是对答如流,最后一个问题“高考有没有年龄限制”却答错了,叫人大跌眼镜,所以汪涵笑他“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功亏一篑,很是可惜。

今天上网,知道易老师去了广州,有许多学生在blog上提到他。许多年过去了,学生眼里的易老师,一点都没变。

我一直保存着易老师以前登在学校网站上的个人说明,每次看到,就会想起岳麓书院那副对联:

吾道南来原是濂溪一脉,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

臣本书生,卒业于湘师,谨教国文于二中,不求名利于浊世。掌校不以臣卑鄙,青眼谬垂,屡置臣于高三之中,谘臣以高考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弟子以驱驰。夙夜匪懈,受任于炎暑之际,奉命于寒冬之间,尔来十年已往矣。

弟子知臣节气,故临考寄臣以学事也。执鞭以来,殚精竭虑,恐托付不效,以误弟子之途。故耳提面命,如肺如腑。今角逐正炽,群情激昂,当振厉三军,夯实功底,庶竭驽钝,直指大学,兴复二中,扬眉雀跃。此臣所以忠教育而尽匹夫之职分也。至于弟子崇望,成效略具,则往日呕心之由也。

愿来日托臣以教育教研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平生之气。若无兴教之言,则臣放浪形骸之病也,宜自警醒。诸上司并同仁,亦恪守本职,胸襟长远,勿生勿信秽言。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自厉,临表涕零,不知所云。

[抓拍]父女

Nikon P5000, 16mm, F 3.9, 1/250s, ISO 100

下班时忽然下了阵小雨,行人基本都没带伞,匆匆赶路。

过长安街,等红灯时发现西面来了一对父女,父亲骑车,女儿穿雨衣,拽着自行车,背后就是夕阳,很美。 我刚要感叹现在取相机来不及,他们走近却停了下来,原来也是要过长安街。于是冒雨把P5000从包里拿出来,等绿灯亮起,人车齐发,我腾出手来拍了三张,以这张最满意。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的The Road Not Taken是我喜欢的诗,读来琅琅上口,意味悠远,abaab的尾韵压得也很好。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 (1874–1963). Mountain Interval. 1920.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wi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这首诗被编选甚多(甚至出现在Dead Poets Society的台词里),大家都把它视为“个性的宣言(an advertisment of individuality)”;但仅从诗歌来看,“是否存在一条未选择的路”,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大多数学者都认为,Frost这样描述两条路的差别是完全说不通的(too ambivalent),所以他们认为,那条“人迹更少”的路,可能根本不存在。

植物园照两张

丢手绢,丢手绢(点击看大图)

EOS 350D, 70mm, F 8.0, 1/250s, ISO 100

上来透口气

EOS 350D, 24mm, F 3.5, 1/2500s, ISO 100

继续爱下去

听蔡琴的《银色月光下》演唱会,唱完《茉莉花》,她说:

我知道,你们爱我,对不对?

——对!

那么,继续爱下去!

5月30日,礼拜五,从知道这书,到捧一本回来,前后不超过30分钟,这可算是合格的“粉丝速度”吧。书皮上一样写着大大的“爱”字,我猜,设计封面的人,一定也看过王志文和江珊的《过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