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翻译

怎样翻译更地道:It is…that…句型谚语的翻译

It is…that…的句型,在英文中非常常见,大家都知道,这表示强调,理解的时候,要把that后面的部分放到前面来,比如:

It is no wonder that she is so ill.
她病得这么厉害,并不奇怪。
It is strange that she should have failed to see her own shortcomings.
她竟然看不到自己的缺点,这真奇怪。
It is arranged that the class meeting will be held next week.
据安排,下周召开班会。

但是,语言也是非常微妙的,没有定规可循,例外的情况很多,中文里“中国队大败美国队”与“中国队大胜美国队”是同一个意思,英文也同样如此,“She is too tired to speak”与“She is too ready to speak”,句型一样,表达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意思(前者是“她累得走不动了”,后者是“她说话太草率”);再比如,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第2幕第2景第81行有这么一句:

……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own child. ……

老高波:唉,少爷,我是个瞎子;我不认识您。
朗斯洛特:哦,真的,您就是眼睛明亮,也许会不认识我,只有聪明的父亲才会知道自己的儿子。好,老人家,让我告诉您关于您儿子的消息吧。请您给我祝福;真理总会显露出来,杀人的凶手总会给人捉住;儿子虽然会暂时躲过去,事实到最后总是瞒不过的。

以上是朱生豪先生的翻译,而梁实秋先生翻译的是:……聪明的父亲才能认识自己的儿子呢……

初看起来并没有错,都还通顺,但较真起来是,两位大翻译家不幸翻译错了。中国古话虽然有“知子莫若父”,但莎士比亚的意思却是相反的:无论怎样聪明的父亲,也不见得认得出自己的儿子。把这句话放回原文,才真正通顺:

老高波:唉,少爷,我是个瞎子;我不认识您。
朗斯洛特:哦,真的,您就是眼睛明亮,也许会不认识我,再聪明的父亲,也有认不出自己儿子的时候。好,老人家,让我告诉您关于您儿子的消息吧。请您给我祝福;真理总会显露出来,杀人的凶手总会给人捉住;儿子虽然会暂时躲过去,事实到最后总是瞒不过的。

那么,It is…that…,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表达这种“否定”的意思呢?据我的经验,如果它作为格言、谚语(Update:网上查到已经有人写过这个问题,总结有三个特征:1.被强调部分是一般的泛指;2.被强调中心词至少有一个形容词作为修饰;3.时态为一般现在时),就要尤其小心,仔细掂量原意,以下再举三个例子:

It is a good workman that never blunders.
再好的工人,也会犯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It is a long lane that has no turning.
再长的路,也会遇到转折(世事难料)。
It is a good horse that never stumbles.
再好的马,也有失蹄的时候(凡人总有缺点)。

怎样翻译更地道:译者一定要多走一步

很多人都对外国的教材颇有微词:一个简单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讲,生怕不明白,很麻烦。没错,这样确实很罗嗦,但罗嗦并非没有意义,这是因为作者为广大读者(而不是某一个读者)考虑,多走了好几步,这样才能照顾到大部分读者,真正传授知识。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翻译,译者相比读者,也一定要多走一步,这个道理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典故的翻译。

所谓典故,就是文章中引用的古代故事或者有来历的词语。译者对典故的处理,需要照顾两方面:一方面要能够识别、准确理解原文中的典故,这需要语感、知识积累和运用搜索引擎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能把典故的意蕴传递给读者,毕竟,原文与译文是不同的语言,存在于不同的文化之中,不能奢求读者理解原作文化中的典故。

Continue reading 怎样翻译更地道:译者一定要多走一步

怎样翻译更地道:and不是“和”

生硬地“对接”两种语言,尤其是“条件反射”式地对照,是翻译中的大忌——一方面,译文因此变得僵硬难读;另一方面,在不同场合,词语的意义也有不同,自然也不能用同样的办法来翻译。今天讲的就是常见单词and的翻译。

英文单词and,一般译者都翻译为“和”:

you and me 你和我
China and America 中国和美国
peace and development 和平与发展

(Update:图灵的刘江老师指出,地道中文许多场合不用“和”,确实如此,上述例句的“和”也可去掉,类似的还有“油盐酱醋”、“东南西北”、“男女老幼”等;就我个人的经验,不用“和”时一般使用单字名词,结合多字名词用“和”则显得比较洋气)

在这些场合,如此翻译并没有错:连接两个对等主体的连词,正是中文所说的“和”。

Continue reading 怎样翻译更地道:and不是“和”

怎样翻译更地道:最高级的翻译

英文中形容词有比较级、最高级两种形式,遇到最高级,条件反射式的做法就是以“最”来翻译:best就是“最好”,worst就是“最糟”,highest就是“最高”,lowest就是“最低”……万变不离其宗,总之离不开“最”字。
这种现象正常吗?就我所知,著名翻译家思果先生曾提出,最高级不一定都要翻译成“最xx”,因为中文里“最”往往是唯一,而英文的最高级则可以加one of…之类的限定,“最xx之一”的说法,多少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思果先生的做法,我有保留地赞成:最高级不一定都要翻译成“最xx”,但我的理由,并不是从“之一”出发的。

就我所知,英文里的最高级,是存在绝对最高级(absolute superlative)和相对最高级(relative superlative)之分的,前者通常不加冠词the,用来表示很高的程度(a high degree),大致等于very, very…,表达的并非“首屈一指”、“登峰造极”的意思,只是表示程度很高;后者则多加冠词,表示我们常说的“最高”、“最好”的本意。正因为最高级有这两种形式,翻译时一律采用“最xx”的译法,就不太妥当了。试看下面三个句子:

The scenery here is the most picturesque in this area.
The view from the mountain top was most picturesque.
It was a most picturesque scenery.

第一句的最高级是相对最高级,而后两句的最高级都是绝对最高级,所以,应当分别翻译为:

此处的风景是附近最漂亮的。
从山顶看到的风景非常美。
那是一片非常美丽的风景。

另外要补充一点,即便使用相对最高级,也可能遇到需要增强/减弱的情况,此处列出增强/减弱用法的中英文对应:

增强:
much/by far
He is much the brightest boy in our class.
他的确是我们班最聪明的学生。

减弱:
about/practically
He is practically the brightest boy in our class.
他可算我们班最优秀的学生。

怎样翻译更地道:当遇到when的时候

翻译时经常遇到的一些词语和结构,译者往往会用固定的办法来翻译。后果之一就是,译文中“翻译体的特征”很明显,许多时候我们都可以透过译文,“看出”原文,这样的译文,难说地道。when的翻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when,在多数译文中,都“约定俗成”翻译为“当……的时候(时)”,这样做本身不算错,但某些时候,稍加处理会让译文更加地道,譬如这两个句子:

当规则不够清晰,或者不是每个人都清楚这一情境是什么,或者当人们不同意规则应该被应用在某一特定场景下时……
当我询问我性别课上的女性,为什么她们会做这样一件古怪的事情时,她们回答说……

看到“当”,一般人会条件反射地想起when,知道这是“当……的时候(时)”的结构,再接下去阅读。但是,中文里较少出现“当……”而没有“的时候(时)”的情况(“当我想你的时候”比“当我想你”更普通更流行)。所以,无论是翻译还是阅读“当……的时候(时)”结构,都会惦记着最后的小尾巴——“的时候(时)”,如果中间部分足够长(譬如上述第一个例句),就露出尾大不掉的毛病:当 + 一个近乎完整的长句 + 的时候(时)。
要改变这种情况,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一,准确理解when的含义。
查询词典我们知道,when主要有两个意思:(1)at or during the time that;(2)in the event that, if。前者与时间的意义紧密相关,也就是“当……的时候(时)”的“原型”,后者则与情境相关,对应汉语中的“如果”、“假若”。如果when的意思是后者,则可以抛弃“当……的时候(时)”的译法,直接采用“如果”、“假若”来翻译。因此,第一个例句就可以改为:

如果规则不够清晰,或者不是每个人都清楚此情境,或如果人们不同意规则应该应用于某一特定场景……

这种说法足够地道,相信不少人都还记得中学数学的解题步骤:若 X>Y,则……若 X<Y,则……。

二,掐头去尾。
以“当……的时候(时)”来翻译的弊端之一就是尾大不掉,后面总有个“的时候(时)”。如果能斩断这个结构,不修改意思,却只留下头或尾,问题就解决了。来看这几个例子:

当我心情好一点的时候,就给你打电话 -> 等我心情好一点,就给你打电话
当要下雨的时候,我们出门了 -> 要下雨的时候,我们出门了

当然,有时候也可以更进一步,把头尾都去掉,来看这个例子:

当他忙的时候,他就顾不上其它的事情了 -> 他忙起来就顾不上其他事情了。

同样道理,开头的第二个例句,就可以修改为:

我询问自己性别课上的女学员为什么要做这件古怪的事情,她们回答说……(她们的回答,必然是针对你的提问,这是不言自明的)

怎样翻译更地道:被滥用的“被”

人人都知道英文中的被动语态,也就是be动词+过去分词的组合,翻译时往往采用“被xx”的形式;一般情况下这样没有大问题,但如果泛滥地用,遇到被动语态就用“被xx”来翻译,就会生出许多别扭,至少给人感觉不够地道。
譬如下面这几个句子:

被邀请了来参加这台晚会
这件事情被登上了报纸
此事被讨论之后
被命令去执行任务
这本书被许多人高度评价

的确,在这几个句子中,主语都处于“被动”的状态,也可以“准确”(其实是硬生生)对应到“be+过去分词”的形式,意思也确实“可以理解”;不过,这几个句子其实有更地道的译法:

应邀参加这台晚会
这件事情见报之后
此事经讨论
受命去执行任务
这本书广获好评

如果你认同上述几个翻译要更地道的话,必然会发现:中文中存在一些介词(应、受、经、获…),它们异常自然地表达了“被动”关系,摆脱了“被xx”的形式束缚。
另一方面,中文中的一些动词,被动关系是不言自明的,不用介词,也不用“被”字,直接表达“被动”关系,譬如:

报刊发行
寄出去
问题解决
部门成立
本文很好理解
锤子是用来敲钉子的

这里需要多说一点:时常有人说,中文在形式上不如英文整齐有规律,译文要“准确”就应该要学习英文的形式。我觉得这说法多少有点不负责任:比如上面说到的被动语态,英文又有系动词的特例:It sounds good. It tastes delicious. 同样是被动,形式就有不同。再比如中文说一月、二月…十二月,周一、周二、周三…周日,形式够不够整齐?英文则是“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因而,所谓“形式统一”、“追求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译者偷懒吧。

我建议,有心的译者,平时不妨多留意中文里的此类说法,翻译时可以多想想:某种被动关系,是否有合适的介词可用,是否可以直接用动词,实在不行,再拿出“被xx”的办法。这样得到的译文,会更加顺畅,(至少在“被”字句没有泛滥到成为语言的常态之前)理解起来也更容易。

怎样翻译更地道:so…that…的翻译

so…that…是英文的经典句型,从学英语开始,老师们就不厌其烦地提醒大家:so…that…就是“如此…以致于…”的意思。这种说法本身并不算错,尽管有时很别扭,毕竟方便了学生理解。然而身为译者译者,无论在哪里见到so…that…,都硬套“如此…以致于…”,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毕竟,译者的职责是降低读者理解的难度,而高质量的翻译必须注重各个细节——如果读者觉得译文别扭,必须“还原”成英文才方便理解,我们大致可以说,译文还有改进的余地,本文尝试探讨的,就是摆脱“如此…以致于…”困境的办法。

来看几个例子:

这药是如此苦,以致于我没法喝下去。
他是如此生气,以致于头发都竖起来了。
这道菜是如此好吃,以致于我连点了两份。
天气是如此恶劣,以致于我不敢出门。

这四个句子,无一例外地用到了“如此…以致于…”的翻译,意思并不难理解,然而细读之下,总难逃“洋浜泾洋泾浜”的味道。我个人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根据中文习惯,“如此”表程度时一般放在最后出现(先举例,再说“如此如此”,就自然许多了);而在上面的例句中,前置的“如此”并不能表达确切的意义,程度必须依赖之后的说明:“苦”的程度是通过“没法喝下去”来说明的,在看到“没法喝下去”之前,到底怎么个“哭”,我们全无概念!
如果这个理由没有大错,破解“如此…以致于…”困境就有两个办法:把程度说明提前,或干脆去掉“如此”。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第一种办法很难,因为so…that…本身有因果关系;第二种办法比较可行,细究起来,又分为两大类:

用“…得…”翻译

“…得…”是补语结构,后面的成分用来“补充说明”前面的成分,它的感觉截然不同于英文的补语,恰当运用的话可以造出非常地道的中文句子,so…that…的某些句子,可以很方便地用“…得…”来翻译,完全消去“洋浜泾洋泾浜”的感觉:

没法喝。
他气头发都竖起来了。

用“太…”来翻译

中文与英文的差异之一就是,英文需要很多的信号词来表达逻辑关系,同时结构严谨,可以算作“泾渭分明”;而中文往往依赖句子的意义本身,形式上并没有太多的规范,也就是所谓的“行云流水”。用“太…”来翻译so…that…有两大好处:“太”本身就包含强烈的程度,另外,两个分句天然就是因果关系,暗合so…that…的逻辑:

这道菜好吃了,我连点了两份。
天气恶劣了,我都不敢出门。

“序列化”还是“串行化”?“刀”还是“单刃剑”?

青润发了一篇很有意思文章:专业词汇需要严谨的分析——Serializable到底应该是串行还是序列,较真的精神是让人非常佩服的,我也赞同Serialization应该翻译成“序列化”的观点,理由与清润的类似“串行是一个固定顺序过程的展示,这个固定顺序过程是公认的已知的,不应该是自行设计的”。不过,我更有兴趣的是,serialization为什么应该翻译成“序列化”?又为什么被错误翻译成“串行化”?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凸现了翻译中的困境。

回到Serialization的问题,前不久我也翻译了一篇关于Serialization的文章:发掘Java Serialization API中的秘密,本来serialize想当然就是“序列化”,专有名词嘛,中间却遇到一个词非常难翻译:flatten。原文是这样的:

靠对象的序列化(serialization),你就能把对象flatten,用各种神奇的方式重用。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序列化”是一个专用词,指把对象转换成二进制数据的过程。但是,flatten的意思分明是“打扁”嘛,难道把对象“打扁”到磁盘上?再看下面的句子就明了了:

the object can be flattened into bytes and subsequently inflated in the future

原来,flatten的意思就是:不管之前的对象有多大,多神奇,它总可以“还原”成一个个的字节排列成的“普通”字节流——就好像一栋大楼,不论多高多漂亮,最后总是能“拆散”成基本最原始的建筑材料,整齐地码好。
如果这样理解flatten,serialize翻译成“序列化”也就顺理成章了:serial作为形容词的意义之一是:in regular succession without gaps,“没有间隔的规律排列”,所以“serialize”并非石头里蹦出来的专用词,它“原本”的意思就是把对象“打扁”成平凡无奇的二进制字节流,故而被翻译成“序列化”。
那么也就不难理解“串行化”的翻译了——“串行化”的背后,我们也可以隐约看到“前后相继的均等序列”的意思(比如“串行执行”之类),但中文语境里,“串行化”一般是与“并行化”对应的,所以,尽管用“串行化”翻译serialization不会被严谨的译者采纳,它还是“沾边”的。
这就是翻译中的困境:某种语言中的一个词,可能“就是”对应到“单一”的意思,或者关系非常相近的一系列意思,但是在另一种语言中,这一系列意思的关系远不是“非常相近”,甚至“相差万里”(比如watch可以翻译成“手表”和“看”,看似毫无联系,但“手表(small timepiece)”的意思是从1588年第一次出现的,根源是1440年的“用来唤醒睡觉的人的计时装置”,而watch本身就有“看着、提醒(to keep someone or something under close observation)”的意思,所以watch可以是“手表”也可以是“看”)。如果原文中就存在几个意思“沾边”的情况,翻译的时候就非常棘手。

The Universe in a Nutshell
in a nutshell是一个短语,表示“简而言之”,“几句话就能说明白”,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可以翻译成“浅谈”之类(这样就跟“时间简史”一致了);但nutshell本身又有又有“果壳”的意思,Stephen Hawking原书的封面也是“果壳中的宇宙”,所以,翻译成“果壳中的宇宙”也不算错,只是丢掉了另一重趣味。

two-edged sword
如果“果壳中的宇宙”说明“双关语翻译时难以两全”,那么two-edge sword翻译成“双刃剑”绝对是一个“想当然”的问题。须知,英文的sword表示a weapon (as a cutlass or rapier) with a long blade for cutting or thrusting that is often used as a symbol of honor or authority,为了区分刀刃的数目,就得说two-edged sword,可是翻译成中文就“忠实”地变成了“双刃剑”。那么,single-edge sword是什么?其实就是“刀”嘛——有谁见过“东洋单刃剑”吗?

怎样翻译更地道:翻译如铺路

我们所使用的绝大多数语言都具有这样的特性:既有规则(譬如句子要有完整的结构,过去发生的动作要用过去式),又没有规则(譬如不规则动词,以及某些“妙手偶得”的奇妙搭配)。可以说,语言的创造性,就在于能够灵活游走于这种有/无规则的矛盾之间,“产生”出历史上未曾有过,但意义完整的通顺句子。这种“游走”,在我们使用母语时,往往是凭借本能完成的:“千锤百炼”可以调换成“百炼千锤”,但不能变成“千炼百锤”。
但是,译者在翻译时则不容易做到这一点,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译者受到原语言规则的影响,往往把原文的思维“照搬”过来;另一方面,词典提供的往往是僵化或者说“过度统一”的解释,结果造成译文生硬晦涩——或许能看懂,但是很别扭。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er/or后缀的翻译。

er/or是英文中常见的后缀,其英文解释是the person/thing that(does the action indicated by verb),在英文中,这是方便、简单而且统一的用法:无论什么动作,加上er/or后缀,就可以表示执行的人/器物。翻查英汉词典,通常将这个翻译为“xx者/xx的人”,这个翻译,意思是对的,但译法却不一定合适。
我们不妨来想想,中文语境中各种er/or对应的各种说法,总结一下这个后缀的多种翻译:

  • ~师:培训师(trainer),律师(lawyer)
  • ~者:译者(translator),读者(reader),作者(author)
  • ~员:演员(actor),官员(officer),接线员(operator)
  • ~官:指挥官(commander),法官(judger),翻译官(translator)
  • ~手:水手(sailor)
  • ~士:战士(soldier),辩护士(defender)
  • ~民:农民(farmer),选民(voter)
  • ~人:工人(worker),诗人(songster)
  • ~方:资方(employer)
  • ~主:雇主(employer)
  • ~工:水管工(plumber)
  • ~匠:木匠(carpenter),工匠(artificer),油漆匠(painter)
  • ~家:画家(painter),摄影家(photographer)

此外,还有些名称,似乎完全不包含“与人相关的元素”:导演(director),司机(driver),园丁(gardener)……

这样一个“通用”的er/or,意思也不难理解,在翻译时,竟然可以变出这么多种的花样,的确很麻烦,但却是译者不容推辞的责任:“鬼子带了个翻译官来”不能说成“鬼子带了个译者来”,“劳方/资方关系”远远比“雇佣者/被雇佣者关系”要简捷得多,“对选民负责”也好过“对投票者负责”。
从这里推演开去,相同的语言成分(甚至相同意象)在翻译时要变化对待的例子还有许多:radicalism 有时应该翻译成“激进派”而不是“激进主义者”(虽然-ist似乎约定俗成就是“主义者”,international community也不是“国际社群”而是“国际社会”(虽然community似乎跟“社会”没关系)。

看到这里,有些人要说,这还不是中文太麻烦了,英文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整齐划一,规律好记。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单单“星期1”到“星期6”,和“1月”到“12月”这样的简单名词,就没法像中文一样“归化”到整齐的形式,更不用说那一大堆的不规则动词,每个都得记住过去式、过去分词的麻烦了。依我看,问题并不是中文英文孰优孰劣,而是说话的人,身上的懒筋在作怪——我总觉得,语言中的每个元素,都好像一块独特而不规律的石头,译者的责任,就是找到(或者说“发现”)这些石头彼此合适的一面,重新铺就一条坦途,倘若偷懒照统一的方式来摆放,铺出来的路肯定是会硌脚的。

怎样翻译更地道:补语篇

题记:“怎样翻译更地道”是我在翻译中的随想,没有固定的更新间隔,供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我们学英语,都追求“地道”,也就是“洋味浓”,要做到这一点,就得突破“意思”的层面,把握英语在形式上的某些特点。譬如下面的句子:Please buy two tickets for me,I think to do this is my honor,虽然“意思正确”,但明显不够地道;Please buy me two tickets和I grant it my honor to do this,洋味就“浓”多了。

汉语也是如此,只是我们以汉语为母语,此时“意思”和“形式”常常是混为一体的。但是,在翻译中,往往由于形式奇特,就出现了“欧化中文”和“翻译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平时多用心注意汉语在表达上的特点。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补语(及其用法),就是其中之一。

一般认为,补语就是补充说明述语的结果、程度、趋向、可能、状态、数量等的成分。具体的解释非常多,这里略不赘述。作为译者,我们只要记得三点:

  1. 补语一般是放在它补充的对象之后的(类似英语中的从句),因此有时候需要把对象“切开”,把补语“塞”进去;
  2. 句子去掉补语也有可能结构完整(譬如“晚会开”),但在实际语境中,补语和它补充的对象需要组合在一起,表达才有“意义”(譬如“晚会开得很热闹”。“晚会开”这样的句子虽然结构完整,却没有人用);
  3. 在肯定时,补语多在对象后添加“”字结构,在否定时,多把对象切开,把“”字塞进去。

不妨来看下面这几个句子:

  • His handwriting is pretty good.

不要小看这个句子,handwriting之类的名词,往往是翻译中的难点,因为它是从动词“演变”而来,而汉语中缺乏对应的形式(“他的写字”就像日语了),译者往往会只能另找词汇,handwriting还好,可以翻译成“书法”、“字迹”,不过也不太方便:

  • 他的书法很不错
    他的字迹很漂亮。

这样的句子,无论怎么修饰,还是去不掉“翻译腔”,原因就在于handwriting“对应”不到合适的名词。然而我们仔细想想就会发现,handwriting这样的“动词变形而来的名词”,往往不会在句子中单独出现,而必须与其它成分并用。这时候,如果用“动词+补语”的形式来翻译,就解决了“寻找对应名词”的困难:我们在handwriting对应的“写字”颠倒一下,后面加上“得”字结构:

  • 他的字写得很漂亮

这就是补语的肯定形式,下面我们再看看否定形式。

  • I can no longer walk.

这个句子通常翻译为:

  • 我实在不能走了。

类似的句子也很多,尤其是涉及到can not之类的情态动词结构,第一反应往往就是“不能”、“无法”,所以,无论下面是什么动作,什么成分,前面都要加一个“不能”、“无法”。其实,这种结构非常合适用补语来翻译,只是需要动一点脑筋,根据具体的动词来选择“不”后面的字。具体到这个句子,我们不妨在“走”和“不”之后添加一个“动”字,就可以翻译为:

  • 我再也走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