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写作,大家都公认“文笔”很重要。写出好文章,离不开好的文笔。大家也认为,文笔是种天赋。如果自觉没有这种天赋,也就和写作没什么机缘了。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上学时每次老师夸奖“文笔好”的同学,我都很羡慕,也惋惜自己沾不上写作的边。然而这些年来根据自己写作、学习的经验和思考,我逐渐发现,文笔对写作确实很重要,但好文章要求的“文笔”,却不等于天赋的“文笔”。

按照传统的理解,“文笔”侧重于对文字、语词自身的优美的感知和运用能力。从小到大我们受到的语文教育中,“好的文笔”大概就是气势的排比、形象的比喻、优美的搭配……,总而言之,就是能让文章“漂亮”起来的手段。所以很多老师会鼓励学生用一个小本子记录“好词好句”,写作文的时候才有资料可用,才能体现好的“文笔”。好的段落之所以被挑出来,也是让大家学习这种“文笔”。目前许多中文写手所擅长的,也正是这个方面,甚至可以说“语感超强”,阅读他们的作品,常常可以被层出不穷的好词好句弄到眼花缭乱。这样漂亮的“文笔”可以通过积累背诵得到,但非原创的“文笔”常常不够新鲜、生动,好的“文笔”多是灵光闪现、语感爆发的结果。大家认为文笔离不开天赋,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我们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写作是将作者所想的内容表达出来的过程,所以“文笔”就是将这些内容具象为文字的本事,其实并不稀奇。传统上说的天赋的“文笔”(词句优美),其实不等于文笔的全部——好词好句或许能解决“漂亮”的方面,但表达不是只有“美”的部分,还包括“对”的部分,即规范性的成分。

写作的历史悠久,经过历代作者的贡献和积累,已经形成了相当多的规范性知识。如词语是否准确,句意是否流畅,段落衔接是否自然等等。它们好像刚性的骨架,深埋在文字里,虽然没有“天赋文笔”的美丽光环,却深深影响着作者意思的传达和读者的阅读情绪,保证整篇文字不会误入歧途,不会成为畸形。如果忽略了对这些规范性知识的学习和训练,写作时很难单纯依靠优美的文字“一俊遮百丑”。道理很简单——词句再优美,缺乏了“对”的基础,都不算“好”的写作。

不幸的是,我们总是强调文笔中的天赋部分,太看重“优美”,而忽略了“对”的部分。基础语文教育中很少认真讲到准确用词、严格造句、段落衔接方面的内容,更不要说专门的训练了。在成人写作的世界里,又缺乏足够有分量的批评,即便有 这种文笔方面的建议或讨论,也会被视为“吹毛求疵”、“不上正板”,显得“不入流”。所以即便已经成名的写手,也不愿意时间来锻炼和改善,因为这“不是问题”。结果,天赋的“文笔”再好,华美的盖头之下,总是可见糟糕的质料、粗糙的针线。不少所谓“文笔不错”的文章,读过之后只能留下几缕空洞的感觉,完全经不起推敲。

在词语的准确方面,不少知名写手也常犯错误,用“甚嚣尘上”描述好消息的传播,用“狼奔豕突”形容车流的繁华(用成语没错,但要用对,即便作者不理解原成语的意思,基本的“语感”也应该足够判断出“嚣”、“狼”、“突”不是褒义);在句意流畅方面,我随手摘录一段:“老白带着我在山林里行走,天色阴暗,草木茂盛,几下就晕头转向了,简直跟不上他的步伐”,因为主语错位,读者要想想才能明白,“晕头转向”的不是“老白”而是“我”,所以应该改为“我跟着老白在山林里行走……”。段落衔接的问题也相当常见,许多作品里都可以读到“石头里蹦出来”的生硬段落,或者毫无征兆的转折表述。限于篇幅,我在这里无法摘录,但我相信仔细阅读的人对这种现象不会陌生。

作为反面的例子,不妨看看美国文学的情况。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文学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迅速增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普遍开展了创意写作的课程,让更多普通人学会了写作,提高了大众的写作水平。翻阅美国创意写作的教材就会发现,它们强调的是“写作是一种工作而不是天赋”,要想写好,应当如此这般遵照规范进行,甚至详细到哪个场合用多少什么性质的词语才合适,都有讲解。写出《浪潮之颠》的吴军先生,也要特别感谢美国的导师对他写作的专门训练——如果“文笔”仅仅与天赋有关,那么遇到有文笔天赋的理科教授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遇见这样的教授就开了文笔“天眼”的更加不可能。但大家都认为《浪潮之颠》的文笔不错,可见依照规范训练的重要性。有意思的是,中文写作里常见的用词错误、句意混淆之类问题,同等水平的英文作品里确实较少出现,这或许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印证写作规范和训练的重要性。

在我看来,对写作水平不满意,而强调“文笔优美”,实在是缘木求鱼。对当前的广大作者来说,写对比写好更重要。如果大部分文章都能遵循写作的规范,都能够写“对”,哪怕词句不那么漂亮,也已经是广大读者的福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