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15

翻译漫谈:翻译的两难

词语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所以进行翻译时,也应当首先确保准确认识原文的词意,然后在目的文字中选择合适的词汇进行表达。这个道理说起来似简单,做起来却很麻烦,因为词语的意思通常不只一种,有表意(denotation)和涵义(connotation)的区别。表意是刚性的、常见的意义,而涵义是词语蕴含的相关意义。比如英文中的fox,表意是“狐狸”,涵义则是“狡诈”;中文里的“牛”,表意是一种动物,涵义则是“壮实”或者“勤勉”。fox的表意和涵义在中英文里较为相似,但“牛”则相差较远。所以如果看到英文原文说“这人强壮如马”,译者必须知道这里取的是涵义,所以译成中文必须改为“这人强壮如牛”。

Continue reading 翻译漫谈:翻译的两难

翻译漫谈:面对典故,多走一步

对比过中外教材的人,很多都对外国教材有意见:篇幅太长,简单的东西需要翻来覆去地讲,生怕读者不明白。但是,如果大部分教材都这样啰嗦,就一定有啰嗦的道理。教材以保证学生能够学明白为目的的,不但要让资质最好的学生能够明白,而且要考虑资质一般甚至稍差一些的学生的理解能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教材表达出十分的信息,学生可能只能接收五六成,为保证效果,啰嗦一点才能真正起到传授知识的作用。

表达出十分,接收五六分,各种交流都有这个规律,翻译也是如此。原文表达十分,译者能接收到的通常也是五六分。如果译者作为原文的普通读者,接收五六分当然没有问题,因为这是原文读者的普遍水平。但译者将原文翻译出来,译文的读者能接收到的大概就只有三四分了。也就是说,译文读者接收的信息比原文读者少得多(这也是很多人强调一定要看原版的原因)。所以,好的译者必然会竭尽全力保证译文读者能接收到足够多的信息,减少翻译过程中的遗漏。要做到这一点,译者就不能以“原文普通读者”的身份来要求自己,一定要比普通读者多走一步才算称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典故的翻译。

所谓典故,就是文章中引用的古代故事或者有来历的词语。通常,典故都是与原文所处的文化有密切关联的,原文读者和译者大都懂得这样的关联,而典故与译文所处的文化并没有这样的关联,所以译文读者未必懂得其中的奥妙,如果仅仅是“忠实”翻译,“文字之外”的信息就丢失了。所以遇到典故,译者一定不能只求“忠实”,而需要多走一步,把“文字之外”的信息补全,才算称职。

Continue reading 翻译漫谈:面对典故,多走一步

翻译漫谈:直译好还是意译好

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这也是困扰许多译者的一大问题。不但资深译者时常为此犯难,就是初学者,尚未动笔便发愁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因此步履维艰的,也到有人在。所以,说清楚直译和意译的问题大有必要。

什么是直译?直译即word-for-word translation,也称作literal translation,意思是“按原有的形式来翻译”。典型的例子是将“I have a pair of shoes”翻译为“我有一双鞋子”,简直是字字对应,堪称百分百的直译。但是能这样翻译的情况并不多,稍复杂一点的句子,比如“they have many difficulties to overcome”翻译为“他们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I can not walk”翻译为“我不能走了”,就已经有点“欧化”的味道了;如果遇上英文独有的结构,比如“I learned a lot during that period”,根本无法直译过来,因为按照中文习惯,during that time是必须放在主句之前的。这样看来,直译很多时候并不是可行的办法。

什么是意译?意译即sense-for-sense translation,也称作free translation,意思是“换用其他措辞重新表达,或者不受限制地翻译”。因为文化或者语言结构的不同,许多场合必须使用意译,否则很难“重新表达”。比如“Things will be mend in the end”,直译是“事情最终会得到解决”,意译则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To teach is to learn”,直译是“教书就是学习”,意译则是“教学相长”,两处都是意译的更清楚;更复杂的如“To carry coal to Newcastle”,直译是“运煤到纽卡斯尔”,意译是“多此一举”,两相对比,高下立判。更极端的例子是,不同语言对同一概念的表述习惯完全不同,这时候必须除了意译别无它法。比如常见的“去往xx方向”,在英文里对应的说法是“to/towards xx”,如果翻译为“to the direction of xx”就是典型的中式英语。

Continue reading 翻译漫谈:直译好还是意译好

翻译漫谈: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

谈到翻译,许多人之所以感兴趣又不敢尝试,是因为自认“文字天赋不够,文学造诣不足”,总之,就是艺术修养不够。翻译是与文字打交道的工作,而“文字”总让人联想到“文学”。毕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有少数受过教育的人才识字,他们所追求的只有“经世文章”,而且公众所知的“翻译家”无一不是以翻译文学作品而著称;故而“文字”常常与“文学”和“艺术”紧密起来,由此把众多感兴趣的潜在译者挡在门外。

那么,想做翻译需要很高的艺术修养吗?当然不是。

Continue reading 翻译漫谈: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

翻译漫谈:我的翻译经历

20世纪以来众多研究的一大价值,就是揭开了很多“天赋”的神秘面纱,让大家知道学习和训练的重要性,体育运动是如此,文艺创作是如此,翻译也是如此。我知道有许多人对翻译有兴趣,又担心自己“没有语感”,“没有语言天赋”,结果止步不前。对这样的情况,我时常感到非常惋惜,因为回过头看,自己能做一点翻译,而且译文能有机会出版,运气占很大成分,剩下的就是不断的学习、练习和总结了,“天赋”基本是没有的。如果你对翻译有兴趣,又担心自己没有“语言天赋”,不妨看看我的经历。

我是2003年开始接触翻译的。当时美国对伊拉克动武,国内只能看见“一边倒”的报道,而我恰恰是“不甘被蒙蔽”的热血青年。为了在论坛上争论,加上在学校读书的时间比较多,就想翻译一些外国媒体的报道发在论坛里。

我想,所有人刚开始做翻译的最大感受都是相同的:堵得慌,一直习惯自说自话的人,从来没想过要把意思表达明白会这样困难,就好像要说话却发现舌头不受自己控制。我记得自己刚开始翻译的文章是《纽约时报》的报道:联军攻入巴格达,伊拉克人脱下皮鞋痛打萨达姆雕像。这篇报道翻译成中文大概有一千字,却花了我四到五个小时,而且完成之后大汗淋漓,心力交瘁。再难以卒读,好歹也是完成了,而且论坛里很快就有人热捧——原来,翻译没那么困难。

Continue reading 翻译漫谈:我的翻译经历

资本的秘密

《资本的秘密》是最近一位读者朋友向我推荐的(这就是写作的好处,所以我说《写作是一种高质量的社交方式》)。很奇怪,这本并不诞生在互联网时代,也不研究互联网的书籍,却能加深我们对互联网的理解,丰富我们对互联网的想象。

纵观全书,作者希望解答的关键问题是: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和共产主义国家,人民也拥有大量的资源甚至资产,却谈不上富裕,反而深陷贫困呢?有人说这是历史的问题,有人说这是文化的问题,有人说这是企业家精神的问题。但是《资本的秘密》的作者认为,这是资本的问题。资源、资产,都不等于资本,资本必须要“具有某种增值的经济潜能”,并且这种潜能必须能够释放出来。否则,再丰富的资源,再珍贵的资产,都不算资本。要释放资本的经济潜能,就必须确定资本的所有权——这是一整套制度和安排,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一纸文书。

Continue reading 资本的秘密

写作是种高质量的社交方式

大概五年前,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交流会越来越多地从同步(电话、QQ)转向异步(微博、微信、邮件),也会越来越多地趋向“实名”(不一定用真名,但会用一个账号把网络上各处的发言、信誉关联积累起来)。综合这两种趋向,我觉得写作——更准确来说,是面向公众的严肃写作——应当是适合未来潮流的社交方式,因为写作天然就是异步的交流,而且每篇文章的作者又是非常确定的。经过这些年的尝试,我还可以肯定地说,写作是一种高质量的社交方式,下面是理由。

Continue reading 写作是种高质量的社交方式

信息化的畅想

《信息简史》是去年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书。

这本书的开头讲了一个小故事:当年香农面对着飞快发展的电话网络,他忽然想到,这些电话线上每天传递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些东西应该如何衡量?结果大家都知道,香农提出了三大定理,奠定了信息论的基础。而《信息简史》所描绘的,正是人类历史中信息的出现和发展,以及人类对信息的认识和运用:从最早的语言和文字的出现,到印刷术的发展、计算机的出现,一直到信息科技的最新进展。到最后我们才发现,很多时候人类所需要的只是信息本身,实物不过是载体——比如,贝多芬的交响曲到底存在在什么地方呢?显然它既不在乐谱上,也不在演奏现场。可是,在漫长的历史里,信息都必须而且也只能依附实物存在,真正独立开来不过是最近才出现的事情——倒回去二三十年,很难想象我们能用“字节”为单位,统一衡量音乐、图像、视频、文字等等各种信息。《信息简史》的书末还提到了一种让人震惊的假设:信息(尤其是DNA信息)是力争永恒存在的主体,我们无非是信息传递的工具而已。

虽然我之前也做过很多与“信息化”有关的工作,但从没有像《信息简史》那样,单纯从“信息”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可以说,这本书在很多方面重塑了我关于信息和世界的观点。

Continue reading 信息化的畅想

技术发展与权利演变

“产权是一束权利”,这是我刚接触经济学时印象最深的一点。我现在还还记得当时看到的说法是,产权只包含(对特定对象的)支配权、转让权、收益独占权,只有界定清楚产权,才能谈其它各种话题。“一束权利”的概念震惊了我:单个对象可能有很多甚至无穷多项权利,但产权只是其中的“一束”而已,它有清晰的边界,而这种边界可能与我们日常生活的理解相违背。举例来说,你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这种权利似乎是“绝对”的,你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也可以阻止他人进入,却不能阻止飞机从头顶上飞过,也不能阻止地铁从脚下通过,因为这些权利并不在产权对应的那“一束”权利之中。这个道理,虽然不那么明显,也不难理解。

之所以不难理解,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权利与实物的分离尚且不明显,而实物是存在于生活之中,有感性认知的。但是人类社会大规模信息化之后,信息和实物逐渐分离,之前关于实物的很多权利,演变为关于信息的很多权利。这些权利从实体衍生出来,却不再需要依附实体存在,但是在我们的思维里,这些权利还脱离不了之前的实体,所以带来了很多认知上的困扰。

Continue reading 技术发展与权利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