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个问题
语言的不同,归根结底,是世界观的不同。在《人论》中,恩斯特·卡西尔论证了这一点:同是“月亮”,希腊语的“月亮”是指月亮“度量”时间的功能,而拉丁语的“月亮”则是指月亮的清澄或者明暗状况。所以,“我们开始学习一种新语言时,不得不努力克服这种困难(消除已有语言中语词和事物的联结),把两个因素分隔开来。克服这个困难,总是标志着在语言的学习中迈出了新的一步。”。因此歌德有名言“一个人不懂外语,就不算真正明白了自己的语言”。
其实,不光学习语言会遇到这个困难,翻译也会遇到这个困难。
以前看《汉姆雷特》,名句“to be or not to be…”,总让我困惑,这个“be”的受词(宾语)该是什么呢?明明能感觉到这个句子的韵味,但翻译成“生还是死…”,太平淡了。今日得见王太庆先生的论 文《我们怎样认识西方人的“是”》(载《学人》第四辑,1993年),解开了部分迷惑,遂为此文。
西方语言中的“是(be)”,在中文里是不存在完全对等概念的。以英语为例:
This is a book.
这是一本书。
There is a book.
有一本书。
The book is in the bag.
书在包里。
这里,同一个单词be,翻译成中文,对应到三个不同的意思:
- 是。表示判断的系词,说明具备某种属性。在现代汉语中,“是”也可表示归属和等同(例如“他是男生”,“他是主席”)。“是”最开始出现并非表判断,而是等同于“此”(是日、是役),后来慢慢有了表判断的用法(所以《左传》中“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在《论衡》 中就成了“余是而所嫁妇人之父也”),且越来越普遍。
- 有。“有”字最开始表示“拥有”(“寡人有疾”),后来一般化(“东有启明,西有长庚”),逐渐发展到可以没 有任何对象(“有大雨,自其窦入”),成为今天的通俗用法。需要注意的是,中文的“有”还有形而上的意义,《老子》中所谓“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就 是一例,这一点,下文还要讲到。
- 在。“在”常常与“存在”等同,表示一种客观性。“存”常与时间相联系(“生死存亡”),“在”则与空间相联系(“伊人在侧”)。相比“有”,“存”和“在”的形而上意义较弱。故而,“存在主义”中的“存在”翻译是否妥当,其实是值得考究的。
而英语中的be可以统一表征这三种意义,I am in China和I am a man,统一用am,不需要变换词语和形式,也可以这么说,西方人觉得这两个am完全一样,没有换用其它词的必要。然而这样一来,语言在转换时,就可能出现困扰。
让我们从头说起吧。英语中的be(to be, being),追根溯源,来自巴门尼德的残篇,其中有个关于“存在”与“思维”的论述:
to gar auto noein estin te kai einai
Bernet翻译成英文是“It is the something that can be thought and that can be”,这是对的,其中的estin einai(that can be),意思是that which is,而非作为普通系词的“是”(be)。
巴门尼德的这种思想为柏拉图继承,发展为idea(有翻译为“理念”的,其实是受了黑格尔的影响),idea既是客观,又可被思想或理解。所以事物有了美的idea就成为美物,美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其中有了美本身(美的idea),美本身是可以理解的。
亚里士多德强调了这一点,认为哲学所研究的问题应当是“美之所以是美的原因”,我们将其翻译为“本体论”(之前也有人将其翻译为“万有论”,就是借用了 “有”的形而上意义),利用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概念,但失却了“之所以是”、“为什么是”的追问;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本体”有许多标志,其中之一 就是“是什么”,翻译成英文就是essence,也就是“本质”,但这样我们就看不出它与“是”之间的联系了。“为什么是”和“是什么”,源于同一个概 念,却代表了两类问题,这很重要,下文的例子能够证明。
另一方面,西方的“是”如果加上时空,就成了中文的“在”,譬如I am in Peking,就是如此。这种用法,拉丁文里后来专门出现了一个词,就是existentia,表示出现在外面的时空中。这个词后来偏向生命方面,成为 “生活”或“人生”,存在主义哲学,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但他们也是从“是”的最初概念说起的。
这,应该可以算西方文化中“是”的最初形式,此后的各种用法,包括常见的与受词(具体对象)相连的形式,都由此而来。上文所举的三种具体形式,可 用“是”、“在”、“有”来翻译,然而一旦涉及到“是”的初始意义,或者无法明确区分三者时,这办法就束手无策了。所以我们会发现,许多关于“是”的 哲学话语的翻译(尤其是不带受词的“是”),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 笛卡尔说:Cogito ergo sum(I think therefore I am),翻译为“我思故我在”,看似有乐府的味道,其实这里的“在”是说不通的——原文中的be没有与客观性发生任何关联,它的真正意思是“我是本体”, 无论时空,是形而上意义上对“为什么是”的追问。所以,更好的翻译恐怕是“我思,所以我是”(外加注释,说明此“是”的意思)。
- 贝克莱大主教说:Esse est percepi(To be is to be perceived),翻译成“存在就是被感知”,似乎也不对。原文的意思是:一件东西是甜的,是因为它尝起来甜。这里的be,表示的应当是判断的意思,也即“是什么”,而非“存在”,也非“为什么是”。
这样来看,to be or not to be,翻译为“生还是死”,似乎是太过简略了,失却了原本的形而上意义的思考。
但是,这句话到底如何理解,如何翻译,目前众说纷纭,似乎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我个人的看法,更偏重于“为什么是”的方面,类似“我思,所以我是”)。不过这样看来,我们倒不妨说,“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