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翻译更地道:无生物主语的处理
先来看一个句子:
Busy working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him to go home once every other week.
照当下流行的译法,结果如下:
忙碌的工作让他不可能每两周回一次家。
意思不难理解,但总会觉得不够自然,表达同样的意思,中文句子的结构是截然不同的。
这里我们先不给出中文的地道说法,先考察本句翻译过来为什么会“别扭”?仔细想想,“别扭”来自中英文表述习惯的差异:英文非常喜欢用“无生物主语”来造句(注意,是“无生物主语”,而不是进行修饰的“无生物开头的子句”),而中文极少这样,“地道”中文的主语,一般都是生物。不脱离原文的结构,就难得造出地道的句子,这也是“使”字句大量出现的原因之一。其实,这类句子要想翻译得地道,有个简单的办法:把主语提前,造出“有生物主语”,再理顺结构,选取合适的动词,就可以了。比如上面的这句话,就可以翻译成:
他因为工作繁忙,两周都难得回趟家 每半个月回趟家都很难得。
再看几个例子(原句在上,通行译法在中,“有生物主语”在下):
Hard working brings you high score.
刻苦学习,会给你带来高分。
你刻苦学习,就能拿高分。
A few step forward will show you a wonderful scene.
往前走几步,会展现给你美丽的风景。
你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美丽的风景。
这个道理也可以反过来用,在中译英时,改换结构,造出“无生物主语”的句子,英文也会更“地道”:
他听到了那条好消息,发挥得更好了。
The good news enhanced his performance.
我见到那孤儿,就想起他的父母。
The sight of the orphan reminds me of her parents.
早起三朝当一日
It earns you a new day to get up early three times.
From Life Sailor, post 怎样翻译更地道:无生物主语的处理
觉得把两周译成半月更地道些
好,说的对!
“忙得他半月都不能回趟家”
突然觉得这样翻可能更好,不过要看上下文语境了
他因为工作繁忙,两周都难得回趟家。
这句似乎还有一个意思:
已有两周没回家,但不是“每”。
当然,各人读出来的感觉不同。
你说的问题是存在的,确实这里考虑不周。如果有具体的语境,这样翻译可能没问题,但单拿出来还是不太对。
一名之立,旬月踟躇。呵呵。有时候找不到好的翻译,只能死译了,尤其是商务法律了,呵呵。
的确。
现在貌似别扭的说话都快取代我们中文地道的说法了。尤其是这种it 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