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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语的若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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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的关于英语的记忆,应该是在小学,当时还很小。有一天,我正在玩,父亲把我叫到一边,拿出一本书:今天咱们来看看这本书,《新概念英语》,很有意思的,里面的故事都是连环画,你一看就明白,我给你讲讲外国人怎么说话的。那是本很老的《新概念英语》,小32开,塑料压膜,应该是父亲之前学英语的时候用过的。关于第一课,我只记得是问路的情节,父亲教我的第一个短语是Excuse me:“这是打扰人家时候的礼貌用语,如果你需要问路,应该首先说这个”……
这样的学习,似乎只有开始很有兴趣,也因为父亲工作繁忙,至今为止,我唯一的印象就是那本书,第一堂课,和Excuse me。

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人来学校推销英语教材,不少同学纷纷跟家长要钱买。翻开其中一本,也是文字和图画相间的,早上打招呼的Good morning,在边上标注了中文字“固德莫宁”。当时我已经知道Good morning是怎么发音,故而虽然不甘心因此落后,仍不屑这种书,也就根本没有告诉家长,如今想起来,当时的决定,确实很对。

小学毕业,除了毕业会考,还要参加重点中学自己组织的考试。我的毕业考试成绩很不理想,班主任罗老师说:这个样子,怎么能考上二中呢?所幸在二中的入学考试中我发挥尚可,名单公布之后,母亲带我去罗老师家道谢,并请教中学的学习和教育经验。关于英语,我印象至深(当时又恨之入骨)的“现身说法”是:每学完一课,就要让孩子背诵、默写,家长负责监督和检查。
当时母亲刚刚考过高级职称,中学的英语,对她来说,完全不是难事,因此关于英语,我除了需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以外,还需要诸篇背诵、默写,默错的单词必须重新抄写10遍,心里觉得尤其不公平;不过,我也逐渐发现,学校里的听写我基本不会出错,而且写作时,并不感觉太困难,所以对于背诵和默写,也逐渐习以为常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有一点很大的遗憾,就是发音掌握的不够好,许多单词,我都是以汉语拼音的发音方法来读的,一个个单词的往外“嘣”时,这样没有问题,但几年后发现要掌握连读、弱读等技巧时,就举步维艰了。侯捷先生讲,勿在浮沙筑高台,真是很有道理。

初中、高中的英语学习,大抵都是这样过来的。不同的是,高中的英语试卷要难对付一些,完型填空是永远不能全对的,而且我对于老师讲的各种语法,总是感到困惑不堪——定语从句、状语从句、不定式、动名词……眼花缭乱,做题我完全凭语感,所以语法也总是不能全对。尽管课堂上经常被老师点名对话、回答问题,但英语总是考不了高分——“你这个水平,高考英语最低也要有120分吧,现在这分数怎么得了”,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不只一次地跟我说,结果高考时我英语真的就只有120分,当然,这是后话了。

在中学时代,还有几点零星的记忆。其中之一是,初中的时候,坐我边上的一个同学,总是课下念叨,“如果下次邹老师问我May I borrow your pencil,我就说Sorry, I’m not here you are”,当时我们都以为他是开玩笑,没想到遇上这种机会,他果真那么说了,当时老师错愕的表情,我印象至深;还有早自习,分为英语早自习和语文早自习,初中的英语课代表经常会买一些小礼品,作为提问的奖品,我从她那里赚了很多带小电灯的地球仪,挂在钥匙链上;再有就是高一的暑假,我去老兄(与我家是三代世交)念书的高校呆了一个月,与他的一个同学结交至深,我还记得,繁星满天的夜晚,我们把席子铺在湘江边的单身宿舍走廊上,盖着被子聊天,他说“你将来好好念书吧,可不能像我一样考到这样的学校来”,他并告诉我说,要学好英语,大学英语其实很简单的,于是走的时候我借了老兄的《大学英语》教材回来看,心中对大学英语有了底。

高考结束,我的第一志愿落空,几经周折调剂,终于是保住了自己的志愿。录取通知书下来,亲戚朋友免不了给我一些礼金,父亲对我说,现在你有些钱了,去买个好点的收音机,去学校注意多听听国外的新闻和节目,英语要常抓不懈。于是,我去百货大楼买了一台德生数字收音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数字式收音机,可以准确定位频率,可以记忆,而且声音很清楚,只是短波功能并不是很强,这一点当时我并不知道。
大一的课程并不紧张,而且英语并不是很难,我有些茫然而失落,晚上给中学同学打电话,知道许多人都上自习到11点回来,而我们的自习室一般不到10点就开始清人,心里很着急——高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要求学生家长签字,假期学习了多少小时,我因此清楚地知道,每天少一个小时,一个学期下来会差多少。当时又发现收音机的短波效果并不好,并不能如愿收到外国的广播,失望更明显了。

一个夜晚,我偶然在调频台听到有英语教学的节目,语速适中,而且风趣幽默,但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节目。接下来的两天,我都会提前一点时间守候这个频率,终于听到了我想要的信息: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下面播送由台湾常青藤英语学校的赖世雄教授讲解的《赖世雄中级美国英语教程》……
第二天吃过晚饭,我就去了学校附近的人民书店,很兴奋地找到了《赖世雄中级美国英语教程》,红色封面,上下册。录音带因为没有讲解,只有课文朗读,就没舍得买。
从此我开始了定点收听赖世雄的这套教材,知道了“小气鬼”是miser;知道了“没门”是No Way而不是You have no door;知道了“文明”的抱怨是You are nothing but a piece of rotten meat;知道swear既可以是“说脏话”也可以是“发誓”;知道了先学会swear再学会语言乃是普遍现象;也知道了美国东北部的“高贵”口音都有些什么特征……印象深刻的,还有赖世雄惟妙惟肖地模仿山东口音和菲律宾口音的英语。
那时候宿舍还不能放上网,于是大家纷纷去网吧上网,“包宿”深受学生欢迎,而我因为要听赖世雄的教材,每天晚上都必须定时收听,始终没有去过。许多夜晚,听完之后已经是十点半,才发现寝室空空荡荡,外面自由大路的橘红色灯光,从窗户照进来,载重卡车呼啸着,来来往往,我只有以复习刚刚学过的知识,来抵御内心的失落和迷惘。
这样坚持了一年,始终不断,两册《中级美国英语教程》,写满了笔记,我也和英语老师混得很熟了,英语课对我来说不再是单纯地等待,而是实践晚上学到的单词和句型,以及与老师交流的机会。大二上学期末的听力考试结束后一周,老师在课堂上说“这次的听力考试,全校各院系,只有一个满分,就在我们班”,然后他转向了我……那样的惊喜,是终身难忘的。

等到《中级美国英语教程》学完,电台就不再播放《高级美国英语教程》了,这未免很让我失望。当时我已经买了《高级教程》,于是只好自己买了录音带,每天早早起来,去学林晨读,背诵——东北的早晨很凉,必须不断往手上呵气,也许因为如此,印象反而很深刻,我至今还记得,第一课的开头是这样的:New York, New York, the city so nice they named it twice……

大三的时候,因为受了一场演讲的激励,我开始准备GRE和TOEFL的考试。当时没有报任何复习班,只是从其它学校的朋友手里买了三本新东方的GRE真题,买了一本太傻的“黑宝书”,以及一套《新东方背单词》,单词和阅读的问题都不大,问题最大的是作文,当时觉得真难,有点畏惧——反正时间还有很多,以后再说吧。结果到了考前一个月,发现时间根本来不及,越着急越慌张,简直是手忙脚乱,毫无头绪。最后的结果,就是作文的分数惨不忍睹。此事过后,我痛定思痛,觉得完全是自己的懒惰和畏惧,导致了最后的结果。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最后结果如何,其实是自己的努力程度决定的。前段时间看陈存仁老医生的《银元时代生活史》,老辈教导他说“一个人不可以懒,一懒百事休”,诚哉斯言!
之后的TOEFL考试,我决定痛改前非,提前准备,尤其是作文,早早就开始,一天写两到三篇,发到寄托天下的论坛,跟其它朋友互相修改。这样,在考试之前,我写了近百篇作文,而且几乎每一篇都认真修改过,整理过,有了这样的准备,真正上考场的时候,信心就足以应付紧张了。过了两个月,去领了TOEFL成绩单,600+5.5,非常沮丧,我原来预期至少至少要有630的。回来怏怏地告诉朋友分数,他们都很吃惊——“你的TWE怎么能有5.5呢?”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TWE 5.5是一个不低的分数:“结果由努力程度决定”,我对这一点的认识更深刻了。

大三的时候,与英语有关的还有一件事情,我接触到了影印版的专业教材。最初是在逛书店的时候偶然发现的,C++ Program Design,一千多页的大书,清华出版社的,纸很白很好,边上留了做笔记的空间。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书,一看就喜欢上了,正好下一个学期要学C++了,而我手头又有些闲钱,一冲动就买下来了。
在这之前,除了教材,我从没接触过其它英文书籍,更不用说阅读了。但是,硬着头皮看下来,我发现,除了少数单词,这本书并不难懂,甚至可以说很好懂,讲解的很清楚,原来,能看懂用英文讲解的道理,才算真正学会了英语。另一个感觉是“原来我是可以读英文书的嘛”——后来才知道,英文技术书其实是很好懂的,但我确实由此开始进入了英文书籍的世界。

毕业之后,我很偶然地在旧书摊上发现国内出版的英文版《教父》,是英语阅读系列材料之一,每章的最后还有词语和俚语的讲解——要知道,《教父》里头的不少黑话可是不好懂的。于是我花了2块钱买下来,每天阅读。在这之前,我只看过英文技术书,初看英文小说,觉得难度大了不少,许多单词,要查字典才知道什么意思,有的单词甚至查了忘,忘了查,如此反复许多遍,才能记住。当时我深感不满的是,自己的阅读速度,看看表,5分钟只能读3到4页,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加快自己的阅读速度,每隔两三天就计时一次,等到整本《教父》看完,5分钟就能读8到10页了,总算是有了点成效。
《教父》结束之后,我大概看出了一点瘾,加上当时好朋友跟我说,《飘》写的太牛了,那本书你一定要看。于是我去旧书摊买了一本原版的Gone with the wind来读。当时每天上班要奔波20公里,如果7点之后出门,大概要一个半小时左右(只会多,不会少),如果7点之前出门,则只需要1个小时。为了充分利用时间,我决定每天在7点之前出门,到公司楼下的肯德基吃早餐,顺便看半个小时书。
有的章节,看得非常入迷,就动手翻译出来;书里面有一段说Scarlett晚上躺在卧室的床上,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洒”用的是stream in这个短语,当时就怔住了,觉得这个stream,用的真是生动传神,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所谓语感的培养,这样大抵算一种吧。

再往后,直到现在,一直没太正经学过英语了,当好玩儿看完了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和Alice in Wonderland,英文的技术书倒是看了一些。最近认认真真地读Isaiah Berlin的Karl Marx: His life and environment(没办法,Berlin的这本名著,国内肯定不让出版的),发现不懂的单词其实还很多,不过,想想傅雷先生说“我也后悔不早开始记生字的苦功。否则这部书的生字至多只有二三百。倘有钱伯伯那种记忆力,生字可减至数十。天资不足,只能用苦功补足。我虽到了这年纪,身体挺坏,这种苦功还是愿意下的”,又很感动。路固然漫长,但循着前辈的脚步,还是有希望的。

前几日看到李笑来老师的文章,深以为然。我回想这些年来学英语的经历,受益深刻的,还是阅读英文文学作品——这其实没什么难的,越早开始越好,只是,不要在心里给自己设置障碍。许多朋友问我该怎么学英语,一听到“读英文原著”,大都立刻打了退堂鼓,能开始的,也往往不能坚持,实在让人惋惜。
须知道,许多时候,能力并不是最大的障碍,胆怯、畏惧、懒惰才是最大的障碍:它们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决定了个人可能的发展空间的上限——“到此为止,顶多到此为止了”,最终能达到的高度,通常只会更低,不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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