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国内朋友发来一条消息,原来是乌克兰F-16坠落,飞行员丧生的新闻。我本来以为他要讨论此事的真假和原委,他真正的问题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新闻里说,飞行员叫阿列克谢·“月鱼”·梅斯,对应原文是Alexei “Moonfish” Mes,为什么会有人把“月鱼”写在自己的名字里,而且还打引号。
之前看新闻,乌克兰还有一个著名的飞行员叫安德烈·“果汁”·皮尔希科夫(Andrii “Juice” Pishchykov),怎么“果汁”也是正式的名字?
未必Moonfish和Juice之类,还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
这堆问题看的我有点想笑,因为自己以前也很苦恼外国人的名字,只有在国外长期生活,才逐渐搞清楚这其中的名堂。所以,除了解答朋友的问题,我也把自己的解释写下来,搞清楚两个最不容易理解的点,就不会对外国人名有那么多问题了。
First Name和Last Name,“我把你们想得太高大上了”
即便没有出过国,许多人也在课堂上遇到过这两个名词,并且在填表格也会遇到它们。中国人习惯把姓名放在一起说,当然不习惯这种刻意分开的做法。苹果手机的通讯录,多年来执意要分开姓和名,被许多人视为“顽冥不化”,这是有道理的。
我印象里,上中学刚开始学英语的时候,老师就说过,外国人的名字跟中国人不一样。First Name是“名”,Last Name是“姓”,让大家务必要记住。
在我模糊的印象里,还有人解释过如何记忆:First Name是“第一次取的名字”,意思是“前无古人的”,当然就是你的“名”;而Last Name的Last,不但代表“最后”,也代表“持续、传承”,对应着你家族的名字,当然就是“姓”。
不管这种记忆法是不是复杂,是不是花哨,反正很多年里,一旦搞不清哪个是姓哪个是名,我都是这么记的,也没有出过错。
后来我发现,First Name也可以叫做Given Name,Last Name也可以叫做Family Name。说法换一下,就更加顺理成章了——Given Name当然就是“得到的名”,而Family Name当然就是“家族姓氏”。
可是填表的时候,很多时候又写的First Name和Last Name,而不是Given Name和Family Name。为什么,放着容易理解的Given和Family不用,非要用First和Last呢?它们有什么神奇之处?很多年里我一直都不明白。
没想到的是,学了德语之后,我好像一下子开窍了。
在德语里,First Name叫Vorname,Last Name叫Nachname。Vor的意思是“前面的,之前的”,Nach的意思是“后面的,之后的”,简单直白,纯粹是表示方位的介词,跟“第一次出现”或者“家族传承”完全没有关系。
我瞬间明白了,First Name和Last Name,纯粹是是描述名字中这部分所处的位置。First Name就是“名字中的第一部分”,而Last Name就是“名字中的最后一部分”,根本与姓和名无关。
那么,为什么西方人“First Name是名,Last Name是姓”?
这完全是巧合,仅此而已。
在西方,人名如比尔·盖茨,姓Gates,名Bill,惯例是把名写在前,姓写在后,所以是Bill Gates,我们也按照这个顺序念“比尔·盖茨”,而不是“盖茨·比尔”。
Bill Gates这个全名中,Bill是Given Name(名),但“凑巧”在第一个位置,Gates是Family Name(姓),但是“凑巧”在最后一个位置。
也就是说,如果要区分First Name和Last Name,根本不必去想哪个是名哪个是姓,直接看位置就知道了。Bill Gates的Bill排在前面,显然是First Name,Gates排在后面,当然是Last Name。
这样,困扰很多人的中西人名顺序问题,就不难理解了。
First Name, Last Name其实只与位置有关,与其承载的意义无关,不要把它们想象得太高大上了。所谓“第一次出现”和“家族传承”,都是过度阐释、无中生有。
在西方,大家习惯把名写在前,姓写在后,这没有问题。而在中国,大家习惯把姓写在前,名写在后。因为顺序不同,First Name和Last Name对应的“姓、名”恰好颠倒过来,这就可能造成问题。
比如“张三”拼音是Zhang San,已经习惯了这样写,国内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上,持卡人姓名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如果在西方用这样的卡,就很容易被理解颠倒,First Name是Zhang,Last Name是San,所以被认为“姓San名Zhang”。
在不确定哪个是姓哪个是名的情况下,中国人凭常识就可以识别,纠正错误。在这一点上,外国人也一样。但是,大家都只熟悉自己国家的名字规则,遇到外国名字就会抓瞎。对他来说,要判断Zhang和San到底哪个是姓,恐怕没有比扔硬币更好的办法。
如果你在海外生活,这个问题恐怕会让你很困扰。把自己的名字写成Zhang San,会被人搞反姓和名,你收到的信件抬头可能都写的“尊敬的San先生”,而不是“Zhang先生”。如果反过来写San Zhang,倒是不容易搞错姓和名,但正式场合听到别人念自己的名字是“三张”,也挺怪异的。
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有。
你可以用另一种办法来写自己的名字,姓在前,名在后,中间用逗号隔开,并且把姓的字母全部大写。如此一来,张三就写成ZHANG, San,既不会搞错姓和名,也不会被人念错顺序。
这是一种非常正式的写法,按照我的经验,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出错,起码在德国是这样。
解决了中国人的姓名问题,还剩一个问题:称呼西方人的时候,到底用“姓”还是用“名”呢?
西方人在交流中通常不会念完整的名字,往往只说名——这样比较好认,尤其是在家族聚会的时候,大家的姓都一样,如果都只以“姓”来称呼,肯定乱套了。
相反,如果直呼对方的姓氏,会显得一本正经,或者没有礼貌。所以如果一定要称呼对方的姓氏,通常要加上头衔,比如“某某先生”、“某某女士”、“某某教授”之类。
你或许听过大名鼎鼎的“安迪·比尔定律”:安迪给出的,比尔会全拿走。其中的“安迪”指的就是当时Intel的安迪·格鲁夫,“比尔”指的就是微软的比尔·盖茨。
但是在中文世界里,大家似乎更习惯“盖茨”或者“格鲁夫”的说法,不带任何头衔,而“安迪”和“比尔”就让我们有些陌生。所以中文读者更习惯的,到底是他们的姓氏,还是名字?
再比如“硅谷钢铁侠”马斯克,他到底是姓“马斯克”还是名“马斯克”呢?美国总统克林顿,报道中一般叫他“克林顿”,这是姓还是名呢?
如果平时留意资料就会知道,马斯克的全名是Elon Musk,所以“马斯克”是他的姓氏。克林顿的全名是Bill Clinton,同样,“克林顿”也是他的姓氏。
这样就清楚了,有些报道里一会儿说“马斯克”一会儿说“伊隆”,其实是同一个人,一会儿说“比尔”一会儿说“克林顿”的,也是同一个人。因为他们是名人,直呼其姓就是。
对于马斯克和克林顿这种知名人士来说,这个问题或许不大,但对普通人来说就可能是大问题。如果阅读外国小说,往往不会容易记住书中人物的全名。这样,在后文里一会儿看到姓,一会儿看到名,就会特别头痛,谁到底是谁,完全对不上号。
别笑,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多年,至今没有解决。
Middle Name,“原来你可以玩出这样多的名堂”
现在我们知道了,比如美国总统罗斯福、肯尼迪、约翰逊,“罗斯福”、“肯尼迪”、“约翰逊”都是姓,他们的全名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约翰·肯尼迪”、“林登·约翰逊”,这是对的。
但是跟美国人聊,你会发现很多人不那么喜欢用Roosevelt、Kennedy、Johnson来称呼他们,反而是用三个字母的简称,罗斯福就是FDR,肯尼迪是JFK,约翰逊是LBJ。
对“罗斯福”来说,F对应“富兰克林”,R对应“罗斯福”,但名字中间为何还有一个D?肯尼迪名字中间有一个F,约翰逊中间有一个B,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中间的字母,就对应着中间名(Middle Name)。
通常,大家都公认“姓”和“名”是很重要的。但是,西方人的取名规范里,并没有限制只能有“姓”和“名”,在二者中间,可以加入“任意内容”。这个完全取决于自己喜好的“任意内容”,就是中间名。
通常,为了彰显自己的特色,大家会选择有独特文化意义的中间名,比如家族里的名人,或者直接是母亲家族的姓氏。
罗斯福名字中间的D,来自他母亲的娘家姓氏(母亲结婚改名之前的姓,也就是外公的姓)Delano,这是美国历史上的显赫家族。肯尼迪名字中间的F,来自他外公的姓氏Fitzgerald,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约翰逊名字中间的B,也来自他母亲的娘家姓氏Baines。
因为中间名的重要性不如“真正的”姓和名,所以很多时候都缩写为首字母,FDR写作Franklin D. Roosevelt,JFK写作John F. Kennedy,LBJ写作Lyndon B. Johnson,也是正式通用的写法。
不过,中间名也不一定受到“祖上找得到”的限制,许多人取中间名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甚至把昵称、绰号当成中间名也很常见。
回到本文开始的问题,乌克兰的两位飞行员,阿列克谢·“月鱼”·梅斯,以及安德烈·“果汁”·皮尔希科夫,为什么他们的名字这么奇怪?
现在你应该猜到了,“月鱼”和“果汁”都是“呼叫代号(call sign)”,当然昵称、绰号、诨名也可以,如果本人自己非常喜欢,所以用这种方式让它“上位”——中间名的“任意”,既表示不限制名字来源,也不限制名字长度,所以中间名不限于一个,理论上说“想取多少个都可以”,当然也可以多一个占位符。
这类名称往往非常好识别,就是用引号标注,并且写在全名的倒数第二位,也就是中间名的最后。非正式场合完全可以干脆忽略姓和名,直接叫这个昵称,这是更常见的做法。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阿波罗1号”遇难的宇航员Virgil Ivan “Gus” Grissom,许多场合里提到他都叫Gus,洛克希德“臭鼬工厂”的明星设计师Clarence Leonard “Kelly” Johnson,大家都喜欢叫他Kelly。
文章的最后,我还想给广大译者提个建议:大家翻译的时候不要过分死板,应该多动动脑筋。阿列克谢·“月鱼”·梅斯,安德烈·“果汁”·皮尔希科夫,这样的名字,虽然和原文严格对应,却会让一般的读者倍感困惑。
我们想想中文里,这样的情况是如何处理的。
拿大家最熟悉的《水浒传》来说,一百零八将,人人都有个江湖名称,“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玉麒麟”卢俊义… 简单明快,朗朗上口,无非是把绰号放到姓名前面而已。相反,李·“黑旋风”·逵、宋·“及时雨”·江、卢·“玉麒麟”·俊义,就实在太煞风景了。
同样道理,阿列克谢·“月鱼”·梅斯之类的名字,写成 “月鱼”阿列克谢·梅斯,“果汁”安德烈·皮尔希科夫,是不是就一目了然,根本不费思量就能理解了?
有人可能会说,“月鱼”阿列克谢·梅斯,这样就不够忠实,破坏了原文的顺序啊,原文分明是Alexei “Moonfish” Mes。
要我说,这太好反驳了。
第一,在翻译中,Alexei “Moonfish” Mes既可以写作“月鱼”阿列克谢·梅斯,也可以写作“月鱼”Alexei Mes,实在是方便得很。
第二,死抠文字顺序的“翻译”,其实效果是打了折扣的,因为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人,对同样文本的接受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们应当考虑译入语的文化,切不可照搬。
理想的状态,是摆脱文本格式的约束,能让译文在不同文化中产生同样的效果,让不同文化的读者得到同样的认知。这,就是翻译理论中说的“等效翻译”。
倡导“等效翻译”的奈达曾举过一个例子:普通人觉得“像雪一样白”非常好理解,但对爱斯基摩人来说就不是如此,因为爱斯基摩人终年生活在冰天雪地中,在他们眼里,白雪天然就分为很多种颜色,“像雪一样白”完全是没有意义的表达,只会让人更加困惑。
回到本文开始的问题,乌克兰飞行员的姓名真的是“果汁”和“月鱼”吗?这纯粹是翻译没有多动脑筋惹的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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