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一束权利”,这是我刚接触经济学时印象最深的一点。我现在还还记得当时看到的说法是,产权只包含(对特定对象的)支配权、转让权、收益独占权,只有界定清楚产权,才能谈其它各种话题。“一束权利”的概念震惊了我:单个对象可能有很多甚至无穷多项权利,但产权只是其中的“一束”而已,它有清晰的边界,而这种边界可能与我们日常生活的理解相违背。举例来说,你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这种权利似乎是“绝对”的,你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也可以阻止他人进入,却不能阻止飞机从头顶上飞过,也不能阻止地铁从脚下通过,因为这些权利并不在产权对应的那“一束”权利之中。这个道理,虽然不那么明显,也不难理解。
之所以不难理解,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权利与实物的分离尚且不明显,而实物是存在于生活之中,有感性认知的。但是人类社会大规模信息化之后,信息和实物逐渐分离,之前关于实物的很多权利,演变为关于信息的很多权利。这些权利从实体衍生出来,却不再需要依附实体存在,但是在我们的思维里,这些权利还脱离不了之前的实体,所以带来了很多认知上的困扰。
最典型的例子是书:以前你买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你的”,绝对属于你。书的纸张连同书上的信息都属于你,你拥有恣意阅读的权利,拥有把这本书送给他人的权利,甚至有把书抄下来给其他人看的权利——对,就是复制权,但因为物理条件的限制,个人不可能大规模复制,所以作者和出版商不太关心。电子书却不是如此,你买了这本书,很可能只能以规定的方式来阅读,而且不能送给他人读,因为信息的复制成本极低,复制速度极快,所以动用复制权反而会冒法律的风险。换句话说,电子书虽然是叫“书”,但是它的权利构成和边界已经迥异于传统的“书”了——我们“拥有”一本电子书,其实只是获得了“用某种形式处置这些信息”的权利而已,而且这些权利不同以往。
信息化越发展,这种权利变化的问题就越明显。因为互联网本身并不能产生什么,只能加速信息的流动,因而改变权利的组成。可以说,只要产品与互联网相关,用户的那“一束”权利都会调整,甚至传统意义上的“绝对所有权”会分崩瓦解:你拥有一块智能手表,却没有权利阻止它上传你的行动记录,否则就很根本谈不上“智能”,将来汽车也联网了,我们对汽车的那“一束”所有权同样会发生变化,否则汽车联网就没有意义。
当然,在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就是Google。你拥有“自己的”电脑,用“自己的”电脑上网,你在“自己的”浏览器里点击网页,却不拥捍卫“自己的”浏览和点击记录的权利,它们所反映的你的关注行为被Google拿去向广告商收钱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关注权”是从用户身上来的,用户隐性“让渡”给Google,由此换来了互联网的“免费”。为什么没有人拿“关注权”较真,大概原因是“关注权”(更确切地说是“互联网关注权”)不能与任何实体相联,属于新诞生的权利,所以Google拿去也无可厚非。
前一段Google在欧洲遇到的“遗忘权”问题,也可以看作一个例子。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对自己做过的事情,往往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知道和记忆,只是因为信息传播效率低,人类记忆有限,随着时间流逝,这些事情的记录会逐渐自然湮灭。但是有了互联网之后,一个人做过的事情可能保存很长时间甚至到永远,完全不会自然湮没。“被遗忘权”更像纯粹的关于信息的权利——个人不会要求报纸杂志销毁陈年档案。
有趣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权利的这种变化日趋复杂。在一个维度上,许多权利会从实物衍生出来,或独立或合并,在另一个维度上,原有的关于实物的权利也会被按时间切割开来,形成一种奇妙的局面。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Uber:传统上,我们对车有产权,一般是因为我们需要汽车。我们之所以需要汽车,是因为我们需要在出行的时候随时有自己专用的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有了Uber以后,很多人可以做到虽然不“拥有”一辆车,同样能“在出行的时候随时有自己专用的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另一方面,如果你是Uber的车主,虽然你“拥有”这辆车,但你对它的权利却是随时可以让渡出去的。传统上人们把汽车分类为营运类/非营运类车来解决,现在“经营”和“非经营”的界限仍旧清楚,只是变成了无数碎片拼到同一辆车上。类似的例子还有Airbnb,你可以没有自己的房子,但这不妨碍你任何时候总能找到自己满意的房子来住;或者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但它在某些时候分明被是让别人住宿的。
总的来看,之前的信息化更习惯把权利拆成一缕缕的,衍生出更细致的权利,移动互联网则通过信息的高速流通,把权利切成一段段的,通过让渡和拼凑形成新的邢台。所以移动互联网的创业,似乎也可以想想:还有什么权利可以依靠移动互联网切成一段段的,重新组合出新的形态?
From Life Sailor, post 技术发展与权利演变
家长应当和儿童,尤其是低龄儿童谈论“空气动力学”吗? 我的答案曾经是非常肯定的:不应当。不要说儿童,就是成年人也不见得理解这些抽象的概念,与儿童谈论这些名词,只会让人望而生畏。身为父母,我们应当做的是,以孩子能理解的、感兴趣的方式谈论相关的具体问题,但绝对不要提这些大词。 不过世界的奇妙就在于,父母对教育并没有绝对的权威,总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修正自己的观点。在“空气动力学”的问题上,我就吃到了教训。 那是一个下午,家里小朋友在iPad上看完他最喜欢的Blippi(这个节目我之前介绍过,对80后父母来说,Blippi可以理解为“带你见识各种新鲜玩意的董浩叔叔”),忽然抬起头来问我:“爸爸,你知道什么是aerodynamics吗?” “什么?你问我知不知道什么是aerodynamics?”我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空气动力学”这种词还是上中学时,身为军迷的我们在《航空知识》上知道的。再往后英语好一些,能看原版科普视频了,才知道“空气动力学”的原文就是aerodynamics。可是,我家这个还没上小学的家伙,竟然就能真诚地瞪大眼睛,一本正经地问我“知不知道什么是aerodynamics”。 (more…)
我本来是不应该认识孟老师的。 2001年,我在寝室夜谈里第一次听到孟老师的名字。当时有同学说“公共选修课的《法学概论》讲得真好,那个老师叫孟繁超”,开始我不怎么在意,慢慢才发现这么说的人还不少。那个年月网上的资料正丰富,出版管制也不那么严格,刚进大学不久的我正自由自在地看得过瘾,心想“大学里的法学概论讲再好,能讲些什么,还不是教科书上老一套”,所以这种课,不听也罢。 但生活就在这么奇妙。那年冬天,有天中午我吃过饭正准备午睡,忽然有人敲门问“计算机系有位叫余晟的同学在这里吗?” 大中午的谁会来找我?我正好奇这个问题,门一推开就有同学喊“孟老师,孟老师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孟老师,中年人,国字脸,身材高大,打扮很精神,披在身后的深色大衣让我一下子想起电影里的斗篷。他笑眯眯地说“你是余晟?听同学说你搞电脑很厉害,我家的电脑坏了,想请你去看看。” (more…)
中国人大概都对历史有一些特别的偏好。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历史首先是文化的象征,一个人“懂历史”,基本等于这个人“有文化”;历史也是民族自豪感的来源,哪怕考古上仍然存在争议,但是“五千年文明”的说法是普通人都耳熟能详的。 不过等我长大之后才发现,这种偏好大概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历史看起来有种道德的意味,因为我们从小就熟悉“以史为鉴”的智慧,也熟悉各种“历史的选择”:每当我们对现实感到失望、困惑的时候,我们经常去历史——而不是先贤的智慧中——中寻找解答。找到曾经发生的类似的故事,就可以预言未来的结局。 于是乎,失望也好、困惑也罢,总归会有光明的未来,历史总会给我们支撑的信念。 我曾经很相信,熟谙历史是种智慧,而且是深层次的智慧。但是看得越多、经历得越多,我就越觉得,这很难称之为“智慧”。 为什么? (more…)
“无人出租车要来了”。以百度“萝卜快跑”为代表的无人出租车,眼看就要在国内多个城市成规模运营。 熟悉IT的人都知道,IT的独特优势就在于“大规模扩展时边际成本极低”。在软件时代,微软开发的Windows,多卖一份的成本只是多刻录一张光盘而已。在无人驾驶时代,从10辆车到10万辆车的成本,也遵循同样的规律。换句话说,一旦模式“跑通”了,就可以迅速大规模铺开。无人出租车的大规模应用,也是“指日可待”了。 只不过,新技术这一次似乎没有那么激动人心,反而引起了很多争议——无人驾驶出租车大规模推广,会不会影响广大出租车、网约车车主的收入甚至生计?如果是,这样的技术进步,真的是我们所需要、所期待的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相差迥异的答案。 按照我的观察,许多人对此是相当乐观的。理由在于,“技术的每一次飞跃发展,虽然有阵痛,最终都创造了更多的新岗位”。既如此,无人出租车短期“看似”抢了许多人的饭碗,但也只是短期的“阵痛”而已。看看历史,纺织机的发明,蒸汽机的改良,汽车的诞生,无不证明了“阵痛说”的正确性。 坦白说,这种观点我是怀疑的。 (more…)
因为小朋友放暑假,近期带小朋友回国待了几个礼拜。最深的感受就是标题所说的:松弛一点,愉快一点。 我第一次突出意识到这点,是在上海下飞机乘地铁。当时我们乘的直梯就要关门,远远看见有个年轻小伙子跑过来,我连忙按住开门按钮,并招呼他”别着急,慢慢来“,等他进了轿厢才关门。本来我以为大家起码会打个招呼,露个笑脸,因为我已经习惯如此,但完全出乎我意料的是,他进来之后对我们完全视若不见,自顾自掏出手机,盯着看得入迷。 我继而发现,不管是在电梯里,站台上,还是车厢里,虽然四下里都是广播”请扶好站稳,抓好扶手,不要看手机“,但是似乎人人都盯着自己的手机。年轻人在打手机游戏,年纪大一点的在滑各种小视频,还有不少人在聊天软件里打字如飞……对着屏幕的表情都很生动,可是一旦抬起头来,似乎马上又换了个人。 后来又有一次,我乘地铁的时候,因为比较拥挤,一个小伙子倒退时踩了我一脚,他大概意识到了,很快把脚挪开,脸上闪过一丝不安,马上又恢复正常,我也没有计较。不幸的是,过了十来分钟,他又踩了我一脚,同样是先有一点不安,很快又恢复正常。 这次我忍不了了,于是我开口告诉他:“小伙子,你已经踩了我两脚了。” (more…)
前几天,国内朋友发来一条消息,原来是乌克兰F-16坠落,飞行员丧生的新闻。我本来以为他要讨论此事的真假和原委,他真正的问题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新闻里说,飞行员叫阿列克谢·“月鱼”·梅斯,对应原文是Alexei “Moonfish” Mes,为什么会有人把“月鱼”写在自己的名字里,而且还打引号。 之前看新闻,乌克兰还有一个著名的飞行员叫安德烈·“果汁”·皮尔希科夫(Andrii “Juice” Pishchykov),怎么“果汁”也是正式的名字? 未必Moonfish和Juice之类,还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 这堆问题看的我有点想笑,因为自己以前也很苦恼外国人的名字,只有在国外长期生活,才逐渐搞清楚这其中的名堂。所以,除了解答朋友的问题,我也把自己的解释写下来,搞清楚两个最不容易理解的点,就不会对外国人名有那么多问题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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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90c1250101at46.html
都是靠创作出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