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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翻译的两个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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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翻译,许多人都有兴趣。但真正能动手去尝试的人,只占其中的一小半;能熬过尝试阶段的煎熬,真正入门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这种现象给不少人造成了错觉,认为翻译是件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情。但是根据我自己的经历和其它做译友的反馈,这话其实只说对了一半,翻译“做起来”并没有那么难。翻译之所以给人“做起来难”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是难在入门阶段,难在一些基本问题没有解决。所以,这篇文章来谈谈大家关心的两个基本问题:第一,翻译是怎样的工作;第二,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

翻译是怎样的工作?

谈到翻译,许多人之所以感兴趣又不敢尝试,是因为自认“文字天赋不够,文学造诣不足”,总之,就是艺术修养不够。翻译是与文字打交道的工作,而“文字”总让人联想到“文学”。毕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有少数受过教育的人才识字,他们所追求的只有“经世文章”,而且公众所知的“翻译家”无一不是以翻译文学作品而著称;故而“文字”常常与“文学”和“艺术”紧密起来,由此把众多感兴趣的潜在译者挡在门外。

那么,想做翻译真的需要很高的艺术修养吗?当然不是。

因为在今天,文字的主要功能不再是铸就“经世文章”,而已为普罗大众使用,用于传递各式信息,大多数情况下,大家只要求准确、实用;做翻译工作也不再只有“翻译家”一条出路,各行各业都有大量的资料需要翻译,都需要称职可靠的专业译者。所以,如今大量需要的翻译,与“艺术”的关系已经不再紧密。不妨想想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各式翻译资料:新闻、博客、说明书、学习资料……用母语编写这类资料完全不需要作者有太高的艺术修养,同样的道理当然适用于译者。或者说,如果一个人可以用母语写出较为规范的使用说明或新闻报道,那么他的“艺术修养”完全可以满足翻译说明书或新闻报道的要求。

有人说,即便用母语写作,要把文章写得流畅也不是人人能做到的。没错,它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但许多人之所以做不到,原因并不是缺乏“艺术天赋”,而是缺乏训练。在我看来,科学在二十世纪的一大进展,就是证明了许多之前认定的“天赋能力”,其实都可以依靠有意识的训练来掌握,比如当今优秀中学生的短跑成绩已经可以超越一百年前的奥运冠军。写作的能力也是如此,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文学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迅速增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大量开设了创意写作(creative writing,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学创作”)培训课程,有效提高了普通人的写作水平,所以退伍老兵、监狱囚犯之类普通人也可以写出不错的作品。而“创意写作”的内容,粗略来说无非是介绍写作的基本规范,并要求勤加练习。我相信,国内有志翻译的朋友的“文学天赋”肯定不输于美国的退伍老兵和监狱囚犯,如果文章写得不够流畅,所缺的无非是练习而已。

既然翻译和艺术的关系不大,那么翻译是作为“艺术反面”的科学吗?随着科学的进展,机器翻译的效果已经越来越好,许多时候甚至可以“胜任”简单规范的文本翻译了。可是,翻译与“科学”的距离还相当遥远。科学是一种认知体系,目的在于探究事物的规律;而翻译只是一种语言转换过程,加之自然语言本身就不是规范严格的,里面又掺杂许多“只可意会”的主观因素。所以,即便是现代伟大的翻译理论家奈达,在坚持了几十年“翻译是科学”之后,也不得不承认,翻译是艺术。比如The night breeze came with pleasant guitar,没有艺术的灵光闪现,仅仅靠讲道理做分析,万难翻译为“晚风送来美妙的吉他”。这只是个简单的例子,许多翻译的“神来之笔”,是分毫离不开艺术的。

由此看来,翻译既不是艺术(或者更准确地说,与艺术关系并不紧密),也不是科学,那么它是什么?我的观点是,翻译(纯文学之外的翻译)是一门技艺,它同时包含技术、艺术、科学三方面的因素。

在技术方面,翻译不要求译者有很高的艺术天赋,而强调有意识的练习和总结:名词、动词、代词等应当如何翻译,各种时态、语气如何翻译,新闻、律师函、说明书各应当如何翻译……这类问题都有一定之规,甚至已经整理结集出版,如果善于学习总结并勤加练习,应付普通的翻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在艺术方面,翻译要求译者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即能够判断出文字的好坏做出取舍,识别学习提升的方向。还是上面The night breeze came with pleasant guitar的例子,初学者可能会翻译为“晚风和吉他一起到来”,一定的艺术修养则可以帮译者判断出“晚风送来美妙的吉他”更流畅更优美,并努力掌握这种转换模式,在以后的翻译中熟练运用。这种素质虽然名为“艺术修养”,但我相信,念过中学语文的人都有这样的判断力。

在科学方面,翻译要求译者有理性探究的精神和学习最新进展的本领。我见到许多译者困扰于英文中常见的复杂结构长句,但每次我与他们详细分析解理出各部分及之间的修饰限定关系之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而且,优秀的译者通常善于运用各种在线词典、搜索引擎、翻译软件等现代工具,提高自己的效率。在这方面,理科出身的译者相对更有优势,大概与接受科学训练较多有关系。

总的说来,翻译不是许多人想的那样,单纯强调文学艺术天赋,也不太可能被科学的发展所淘汰“译者”,它更像可以通过练习登堂入室的手艺。在技术、艺术、科学三方面较为均衡,没有明显短板的人,只要有兴趣,都有机会成为不错的译者。

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

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这也是困扰许多译者的一大问题。不但资深译者时常为此犯难,就是初学者,尚未动笔便发愁直译更好还是意译更好,因此步履维艰的,也到有人在。所以,说清楚直译和意译的问题大有必要。

什么是直译?直译即word-for-word translation,也称作literal translation,意思是“按原有的形式来翻译”。典型的例子是将“I have a pair of shoes”翻译为“我有一双鞋子”,简直是字字对应,堪称百分百的直译。但是能这样翻译的情况并不多,稍复杂一点的句子,比如“they have many difficulties to overcome”翻译为“他们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I can not walk”翻译为“我不能走了”,就已经有点“欧化”的味道了;如果遇上英文独有的结构,比如“I learned a lot during that period”,根本无法直译过来,因为按照中文习惯,during that time是必须放在主句之前的。这样看来,直译很多时候并不是可行的办法。

什么是意译?意译即sense-for-sense translation,也称作free translation,意思是“换用其它措辞重新表达,或者不受限制地翻译”。因为文化或者语言结构的不同,许多场合必须使用意译,否则很难“重新表达”。比如“Things will mend in the end”,直译是“事情最终会得到解决”,意译则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To teach is to learn”,直译是“教书就是学习”,意译则是“教学相长”,两处都是意译的更清楚;更复杂的如“To carry coal to Newcastle”,直译是“运煤到纽卡斯尔”,意译是“多此一举”,两相对比,高下立判。还有些时候,直译也可行,但意译显然更好,“我走不动了”就比“我不能走了”更好点,再比如“The emperor had power, and money and land and people”,直译为“皇帝有权力、金钱、土地、人民”显然不如“皇帝有权力、有金钱、有土地、有人民”。所以由此看来,意译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可是,如果意译是不错的选择,为什么意译-直译之争持续了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有明确的答案呢(有意思的是,“直译”这个说法乃是意译而来,“意译”则更像直译的结果)?我以为,要探询原因,大概要从文字的功能说起。

文字通常是作为信息的载体出现的,其意义在于准确忠实地传达信息。我们收到的各种账单、通知等等,可算这方面应用的典型;其它大部分时候,文字所起到的主要也是这种作用。但是,文字的功能又不止于此,它还可以传达许多“字面之外”的意思,也就是“只可意会”的意思,比如情书的文字,它所要表达的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爱慕和思念;而且,作为载体的文字也可以构成审美的对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诗歌,文字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审美价值,许多时候我们认为某篇文章写得好,不是因为它传达了怎样有价值的信息,而是因为它有“诗意”,道理也在于此。

正因为文字身兼双重功能,既要准确忠实传达信息,又构成审美的对象,意译才会遇到许多困难。

从传达信息的方面来说,如果译者不能“准确忠实”地理解原文的意思,意译的结果不见得好,比如在讨论外交政策的文章里有“the best way is not acting but muddling along”,翻译为“最好的办法不是行动而是等待”,虽然算不上错,但muddling along的意思其实不只是“等待”,而是“什么也不干,混日子”,所以应当动动脑筋,翻译为“拖延敷衍,虚与委蛇”,否则翻译的效果就大打了折扣。这还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如果遇上双关语和隐喻等意思复杂点的文字,除非译者有深刻的理解能力和高明的翻译技巧,否则意译多半是要吃亏的。所以不少译者遇到复杂的文字,不愿意毫无把握、勉为其难地意译,而是选择直译出来,把理解的责任转嫁给读者,即便有问题,充其量也是原文的问题、读者的问题,而不是译者的问题。这也是不少译者偏爱直译胜过意译的理由,不过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意译做不到”,而是“译者的意译功力不够”;相反,诘屈聱牙而“忠实原文”的直译,并不是好的选择。

从“字面之外”的意思来考量,意译也有许多问题。因为对某些文字来说,文字的意义只是其价值的一部分,其形式或格式构成了不可分割的另一部分价值,如果我们只着眼于其表达的意思,翻译时也会有很多缺憾。上面谈到的“To carry coal to Newcastle”意译为“多此一举”,平时当然是没错的,但如果原文在歌词或诗句中有某种押韵的讲究,再翻译为“多此一举”就不合适了。更极端的例子是,如果我们在翻译《荷马史诗》时改换形式,用“大白话讲故事”的方式讲出来,原文的神韵就荡然无存,译文可算不合格了。

如果直译和意译都有不足,翻译时应该如何取舍呢?我的答案是,大部分时候应当以意译为主,直译和意译的结合程度由原文决定。如果原文侧重传达信息,而较少“文字之外”的韵律、格式等讲究,就应当主要选择意译。常见的文稿,比如新闻报道、使用说明、技术书籍,都可以归为此类。只要译者的功力足够,确保能准确理解原文,剩下的就是用中文的自由表达,以确保读者能顺利理解为要务。如果原文的文字有较多“文字之外”的内容,其韵律或格式本身具有审美价值,则直译应当占据更多的分量,以确保译文不会偏离原文太远。

当然,还有些句子的直译意译区别并不大,这时候不必过分纠结。比如“The longest day must have an end”,直译是“最长的一天也有终结”,意译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两者都可取,并无绝对的高下。

Yur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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