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Founders at Work, Chapter 12 Yurii 翻译 Livingston:这么说,你花了一天来做Gmail,而你不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的意义——之后呢? Buchheit:很长时间里就只有我一个人,然后Sanjeef Singh加入进来。但是,在Google更换项目,尤其是那时候的Google更换项目,并不容易。不是说,某一天你就忽然去做一个新的项目了。那时候他正在做企业搜索,所以他还得花很多时间在企业搜索上。过了很久,Sanjeef才把大部分时间用在Gmail上。所以有很长的时间,Gmail的进展非常慢。 开始主要是我,然后是我和Sanjeev,之后另一个家伙Jing Lim也来了。团队的增长非常缓慢。做一个email那样迥然不同于Google传统的东西,这想法人们还是不太确定。 Livingston:你宣布:“这是了不起的东西,我们要发布了”。这是什么时候? Buchheit:是发布几天以后。这项目很大。有些时候,我们似乎根本不可能完成它。 (more…)
Founders at Work是一本有意思的书,讲述了若干有意思的创业故事,我看得兴起,顺手把访谈Gmail创始人Paul Buchheit的一章翻译出来,给有兴趣的朋友看看。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Founders at Work, Chapter 12 Yurii 翻译 Paul Buchheit是Google第23名员工。他创造并领导开发了Google的Web邮件系统,Gmail,该产品引领了当今所谓“Web2.0”的众多特性。除此之外,Buchheit开发了Adsense的第一版原型,Google依靠这个程序在其它网站显示广告。在2000年一次关于公司价值的一次会议上,他提出了现在众所周知的公司信条:不做恶(Don’t be evil)。 尽管Buchheit算不上创始人,但他对Google的贡献,可能比其他许多创始人在创业时的贡献更大。Gmail其实是在Google内部诞生的——这是一个传奇般的项目,起初,它并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只是由一小群人发起,而且,许多人开始并不看好它。 Livingston:讲讲事情的开头吧。Gmail是非正式项目(side project)还是公司指派的任务? Buchheit:实际上两种因素都有。我很早就在做Email软件,当时大概是1996年,但只是个小项目。但Gmail的想法从来没有实现过。奇怪的是,大概因为一些别的理由,那时候我似乎就想叫它Gmail。这只是凑巧——它并不必然是Gmail的前身,却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因为我长久以来就对email不满意。…
兑现年初的话,把技术blog开了。 现在只有一篇,名字也没想好,暂定“Tech, Tech”;不过,凡事总有个开始,对吧。 Tech, Tech 欢迎访问&订阅 //bow
现实的世界这么复杂,上帝到底起了什么作用? 有人说,上帝就是创生世界的第一因,他是这个因果链条的第一环,然后世界就“自顾自”地出现了; 也有人说,其实因果链条上的每一环,表面看来是逻辑联系,其实都是上帝的意志; 这个问题我们不回答,我们能确定的是,在这个高科技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务,背后都是技术的“意志”;正因为如此,温伯格在《技术领导之路》中说,在这个时代,技术人员拥有强大的力量,只是需要发掘自己技术(技术知识)的价值,所以他还会花专门篇幅讲到力量转换。 今天写上面的话,是因为今天又看到有朋友在不厌其烦地详细介绍wordpress的维护。我想说的是,作为技术人员,不妨多动些脑筋,想想如何依靠技术解决更广泛的问题。譬如Wordpress的维护,我之前也饱受折磨,某天终于发现,PHP可以直接调shell,shell里面又可以直接调mysqldump——这样,只要简单几个Web页面,就可以完成wordpress的升级、文件备份、数据库备份和恢复,再通过Cron,就实现了blog的定期备份和日常维护,从此高枕无忧。 技术的力量,其实无所不在。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还真是这样。上周末的“巧”,就是RSS:周六跟抓虾的朋友们聚餐,周日下午Beta技术沙龙的主题就是“网易有道RSS阅读器”。 Beta技术沙龙在詹膑老师的“奇遇花园咖啡馆”举行。在车水马龙的西直门,能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实属不易(当然也很难找,我们开玩笑说还应该开一家“齐秦菜园餐馆”)。装修也别有味道:明亮的落地窗,颀长的红色窗帘,极高的天花板……第一次去的时候,我瞥见高架上堆放着一排白色的书:“看那样子,应该是川端康成的《雪国》和《伊豆的舞女》吧?”,詹老师微笑颔首。 “有道”这个品牌,最早应该是作为博客搜索引擎出现的,07年末又诞生了有道阅读器。如今RSS在线阅读器日趋流行,有道赶上了好时候,又可借助网易的资源,相对其它一些阅读器,条件好得有点让人嫉妒,但是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做到今天这样的程度,也确实下了不少工夫。此次来的三位嘉宾,胡琛、王焱和刘懿,分别从运营、技术和产品三方面介绍了有道阅读器,包括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对未来的思考……看得出来,他们的准备非常认真仔细。 当然,既然名为“技术沙龙”,参与者最关心的,还是技术的方面:系统的架构是怎样的、采取了怎样的策略、出现问题如何解决……看他们的PPT,我最深刻的感觉是“天下大同”:各家的技术,或许细节上有所差异,但总的思路和方向,大抵不会相差太远。当然,最让我羡慕的还是他们可以使用网易的存储系统,轻松备份超过20T的数据,高枕无忧,这太让人嫉妒了(曾经有天晚上,我因为太困误删了极为重要的用户数据。当时已经十一点半,就准备休息了,结果惊出一身冷汗。而且之前没有及时备份,所以只能想法从四处导出数据“拼”回来,折腾到四点才算写完恢复程序,让它正常运行,第二天总算没让用户发现,那次事故印象太深刻了)。 整个沙龙的气氛轻松而随意。主题演讲结束之后,主持人说:“下面大家自由开小会吧”,于是会场瞬间热闹起来。坊间传言:“沙龙的成功程度,取决于小会的热闹程度”,这样看来,沙龙是很成功了。 这次活动还有点小意外——有位素不相识的朋友(原来是Robin)很意外“没想到《精通正则表达式》的译者也在场”。是的,我们都没想到,这倒正合咖啡馆的名字:奇遇花园。 现场图片(如果这是一张世界地图,我就在新西兰的位置:))
某次跟一位北京土著“湖南女婿”聊天,他提到“以前在北京吃湘菜,只觉得湖南菜就是辣,这次来了湖南,才觉得湖南菜不是那样的,有种特别的香味在里面。” 我说,你触到了湘菜的真谛。 湘菜不光是辣,正如川菜不光是麻一样。多放辣椒就是“湘菜”,多放花椒红油就是“川菜”,只能说明厨艺拙劣。湘菜要做得地道,讲究还是很多的,譬如炒青菜,须得把水沥干,大火猛炒,迅速出锅,如此才有鲜爽的口感,水稍多一点、时间稍长一点就成了煮菜,味道相差甚远;腊肉也最好是带皮的,肥瘦相间,肥肉多一些更好,切成稍厚的条,蒸出锅就直接上桌,而绝不应当是普通餐馆里那种“橡皮泥”的样子…… 北京的湘菜馆众多,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三家,下面一一介绍: 湘德楼 湘德楼在德外关厢,临街的两层小楼,老板是长沙人,厨师也是长沙人,算的上“原汁原味”了。 有几个朋友非常喜欢这家的鱼头,火候把握很棒,确实很鲜美(推荐不点米饭,鱼头吃完点一份面,就着鱼头的汤汁,极其可口)。但说实话,“剁椒鱼头”算是湘菜,我还是2003年才知道的,现在它倒成了湘菜的代表了。其实湘菜除了剁椒鱼头,还有很多可口的,只是不为外人知晓。湘德楼做的大蒜叶炒黑木耳、青椒炒油渣、剁椒蒸芋头、白椒腊牛肉、香辣米豆腐,口味非常地道(或许不是大家印象里的“经典”湘菜,但确实具备湘菜的神韵),而且色、香、味俱全,更难得的是,许多“湘菜馆”根本吃不到这几样菜。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去尝一尝,绝对让你耳目一新。 潇湘味道 潇湘味道在东四四条,从西头进去大概30米就能看到,门口挂着一排灯笼,另有一块招牌是“虾酷:专业治虾”。 我之前并不知道这家馆子,第一次去,才听说许多名人都喜欢来这吃饭。门面很小,装修也简单,但是有雕花、青竹,冬天屋里还有火盆烧木炭,供人取暖,家乡的味道很浓。 这家的老板、老板娘也是株洲人,每次去都会打招呼,很热情。老板之前是株洲一家很有名气的宾馆的厨师,与如今的“新派”厨师相比,还延续了不少传统:譬如蛋卷(是蒸的,而不是炸的,如今基本没有厨师会做了),一定是要叫“头碗”的,因为照惯例,年夜饭的第一道菜就是蛋卷,所以得名。也正因为如此,这里还能吃到些“小吃”,譬如长沙著名的糖油粑粑,做得相当的正宗。我总以为,如今的厨师厨艺日渐精致,可是不少传统菜肴、小吃的做法和惯例,却毫无了解,这相当可惜。 除了口味,值得一提的是,潇湘味道用的餐具非常地道,上菜用的许多碗都是真正乡里用的碗,造型、花纹,都会带给你熟悉的气息——当然,这得有过经历的人才知道,这一点,也可以算作“吃文化”吧。 恰来恰克 懂行的人看到这个名字,往往会心一笑:在长(沙)株(洲)湘(潭)地区,吃、喝、抽等等一系列动作,说出来都是一个“呷”(发音是“恰”,第二声):呷饭、呷菜、呷烟、呷酒、呷好处……,所以“恰来恰克”,也就是“吃来吃去”的意思,但多出几分随意和亲切,招牌黄底色上歪歪扭扭的“恰来恰克”四个字,更加重了这种感觉。 恰来恰克位置很偏远,在北二外北校门附近,也是两层的小门面,老板也是株洲人,人称“灿哥”。灿哥自己介绍,在北京苦心寻觅,终于找到一个做米粉(是湖南米粉)的厂子,就把馆子开在了米粉厂附近。日常除了学生来解决吃饭问题外,不少都是湖南老乡,大老远跑过来,就为尝一尝米粉(而且是扁粉)。 除了米粉,这里的另一大特色是湖南火锅。湖南火锅与其它地方火锅不太一样,汤料是精心调制的,肉在下锅之前就是做熟的,而且会切得厚一些,下锅只是把鲜香的味道煮进去,吃这种火锅,热气腾腾、香气扑鼻,更美妙的是,越煮越入味,越到后来吃得越爽,那种感觉,完全不同于如今泛滥的“涮锅”——只可惜北京很难买到带皮的羊肉,也就无法体会从火锅里捞出一大块带皮羊肉,几口吞下的畅快淋漓了。
承蒙各位读者喜爱,《精通正则表达式》2007年出版至今,已经三次印刷了。不少读者在来信提供勘误建议的同时,也反映原有的勘误列表结构不够清晰,勘误没有区分版次,使用起来不够方便。每次收到这样的来信,我都深感惭愧。 所以我制作了Excel版本的《勘误列表》,列出了到目前为止收集的所有勘误,并列出各个版次所对应的勘误,希望能给广大读者提供方便。 《精通正则表达式》(第三版)勘误列表下载:MRE_errata.xls P.S. 要感谢博文视点的晓菲,她帮我调整了Excel的版式。
使字句,也就是“xx使xx如何如何”的句型,已经在译文中泛滥开来。不信,随手挑几篇译文,使字句随处可见: 玉米的高产使玉米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从而常常使农民如果得不到政府补贴就无法继续维持玉米的种植。 她的名字叫雷切尔,正是这个名字使我虚度了整个中学时光。 曾有一次,她给我寄去了一张身着泳装的照片,使得我对她的爱痴狂得简直想入非非了。使常规的活动多样化更有利于减弱享乐性适应的影响。 “xx使xx如何如何”,对不少译者来说,已经如膝跳反射一样正常。使字句泛滥的现象,众说纷纭,这里不多讨论;我想说的是,真正流畅通达的高质量译文,往往很少出现使字句——即便使字句的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语法现象,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造成思维的梗阻,因为“xx使xx如何如何”的思维,并不完全符合中文的习惯。 我们翻阅词典,会发现很多动词都解释为“使xx”,在英文中,这是没有错的。因为英文惯用名词做无生物主语,即便不明确使用make、enable、prevent、keep之类的动词,在直接翻译成中文时,要衔接顺畅,也离不开“使”字,下面举几个例子(需要指明的是,我们说英文时,必须特别留意这样“名词做无生物主语”的情况,才能说的地道,“洋味才浓”): If you take this medicine, you will feel better. This medicine will make you…
我以为,要做好翻译,以下几个方面,是很值得注意的: 首先,要有良好的英文阅读能力。 切莫以为能“大致看懂”原文,再查查字典,就可以做翻译了。我们做翻译,通俗点说是要“改换形式,传达相同的信息”,而信息在传导过程中必然会有损失,译者应当竭力避免这种损失:“断断续续”地听人说话,或许能大概明白意思,但这并不是说,原文的意思只需要“断续”的片段就可以表达,而且如果我们把这些“片段”再次表达出来,原文的意思就损失得更多,留下的也就更少了——结果,译文的读者只能接受到“片段之片段”,自然无法理解。 良好的英文阅读能力,要求译者能够基本完整准确地理解原文——包括文章要传达的思想,单词的确切含义,结构的组织,以及“文字之外”的其他内容,譬如语气、双关、典故……这样才能保证译文读者尽可能多地接受原文的信息。当然,要做到这些很有难度,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这些信息——至少要能感觉到:你或许不明白典故的来龙去脉,但至少要能判断出这里有一个典故,然后才有可能去弄清楚这个典故,而不是置若罔闻、视若无物。 缺乏英文阅读能力,译文也可能很通顺,但根本谈不上翻译,仅举两例: the longest bar(sell drinks)翻译成“最长的酒吧(卖饮料的)”。我们都知道,bar可以指“条、棒、酒吧、吧台”,原文作者也清楚这点,为了避免混淆,特地注明是“卖饮料的”,所以理所当然是“吧台”,翻译成“卖饮料的酒吧”,就是没有弄懂原文。 economics in one lesson翻译成“一个教训中的经济学”,仅仅从字面来看,这是算不上错的,但如果我们具备基本的英文阅读能力就会知道,真正的意思应当是“一堂课就能说明白的经济学”(“经济学一点通”更直白,当然这是后话)。 (more…)
我很小的时候,在外出差的父亲给我写信,说“玩也要动脑筋”,这真让我头疼:玩就是玩嘛,动脑筋,那肯定是跟学习有关的,这怎么能扯到一起呢?我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去找外婆评理。 父亲出差回来解释说:玩也要动脑筋,就是不要老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要想办法玩得更好,更有意思。 于是我明白了,“动脑筋”不只是跟烦人的学习有关的,各种问题其实都可以“动脑筋”。这些年来,随着经历的增长,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当年父母的一片苦心,也体会到四处“开动脑筋”的重要性。 去年,我有幸翻译了温伯格的《技术领导之路》,在书中,我遇见了同样的道理: 尽管风格各有不同,解决问题的领导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相信,总有更好的办法(there’s always a better way)。 这信念源自何处?伯特兰•罗素曾说,信念就是不需要证据的相信。尽管解决问题的领导可能是讲逻辑的,他们也不能用逻辑来证明信念。也许它源于他们之前的成功:聪明孩子能把坏事变成好事。这种成功强化了孩子对于思维的信念。以这种信念为依托,孩子就更可能想到更聪明的办法,解决下一个问题。熟能生巧,成功带来更大的成功,最终成就了解决问题的领导。 看来,“努力把事情做得更好”的重要价值,是大家公认的。然而,努力践行这一点,也是非常有难度的,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就拿我所从事的软件行业来说吧,工作中,我时常会有这样的想法:软件开发顶着朝阳产业的华盖,然而内部的规范性和秩序性实在不容乐观,甚至到了“粗陋”的地步,远远赶不上传统的工匠:设计随意、文档混乱、沟通缺乏、配合失当、效率低下、维护困难……,许多的所谓“高科技产业”,只是“使用高科技工具胡乱拼凑出来的劣质产品”而已(刘未鹏写过一篇有趣的文章《我们都是信息时代的远古人》,我看不妨借用这个标题:我们都是光鲜行业的蠢苦力)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软件开发本身的问题(须知,软件乃是纯粹依靠人类的智力,“凭空”构造出来的复杂系统);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对自己工作的思考深度有关——即便软件开发本身是困难的,我们仍然能够开动脑筋,总结、反省、提高,一点点做得更好。这样的思考和反省,本身就是非常难得也非常可贵的,但正是这样的思考和反省,提醒我们,自己位于向前延伸的时间轴之上,而不是一次次地在起点重复。 更可惜的是,长久以来,关于这些问题的论述,都被外国人所垄断。在中文世界里,“如何做好软件”,或许有许多人在思考,但经验的交流都还局限于口耳相传的方式,在知识的整体性、层次性和交流效率上,都很可惜。所以,当我看到《走出软件作坊》的时候,实在是大为惊喜。 我手上这本书,是在面世签售的前一天晚上,博文视点的周老师赠送的。赶回家已经是夜里两点来钟了,但捧起这本书就很难放下,这是一本包罗万象的书——从程序到架构,从售前到售后,从开发到管理,从销售到维护,完全涵盖了当前国内软件开发的各个方面。我相信,任何IT从业者都能从中见到许多困扰自己的问题,而且许多未曾接触过的问题,也会看得饶有兴致,并且为其中的某些观点、做法叫绝。看技术类的书籍,很久没有这种畅快的体验了,于是我想,这本书一定能吸引很多人的兴趣。 果然,这本书面市之后,引发了大量的关注。无论评价如何,这些关注本身,就证明书已经挠到了软件开发的痒处(正如它的英文名:The Itch of Software Workshop),引发了大家的思考。我以为,针对中国软件行业的现状来说,这就已经是重要的价值了。…